今年由於中秋節和國慶節合併放假,黃金周達到8天,但“高速堵車”、“景區爆棚”和“交通事故頻發”卻成了這個假期的關鍵詞。多位專家表示,從發揮“社會黃金周”功能的角度,應將長假增至一年三個左右,才能基本滿足人們的需求(人民網10月10日)。全國假日辦也建議,對五一假期進行調整並適度延長。(《光明日報》10月10日)
從之前的春節、五一和國慶三個長假,到取消五一長假,增加清明、中秋等“小長假”,再到現在又呼籲恢復五一長假。中國人到底該怎麼放假?可能主管部門也無所適從。應該承認,國家法定假日的延長,對於刺激消費、拉動內需,滿足民眾的休假需求,以及緩解長假期間的交通擁堵,都很有益處。但筆者認為,國家法定假日並非越多越好。
從國民經濟的角度講,國家法定假日的延長,必然會對生産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由於公司放假,除了零售、旅遊、餐飲和客運外,股市將停止交易,期市將停止交割,外貿活動被迫延遲,全國大部分商貿活動將基本停滯;政府機關放假,公共服務的供給就成問題,影響群眾辦事……增加法定長假,“黃金周”的負面效應或能得到部分緩解,但其對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肯定將帶來不小的負面影響。
眾所週知,法國是世界上帶薪假期最長的國家之一。工薪階層從1982年開始,便享有每年長達五周的帶薪假期;社會黨執政時,推行每週35小時的工作制,超過的部分都可以轉換成假期,算下來,最長的人一年有長達八周的假期。但一些經濟學家也表示,帶薪休假時間過長,加重了企業負擔,是造成法國近幾年經濟增長緩慢、國家競爭力衰退的一個重要原因。
休假權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標誌,我們不能單純強調經濟發展,而忽略民眾的休假、休閒需求。然而假期也並非越多越好。就國家層面而言,生産和消費需要平衡;就個人層面,勞動和休假也需要平衡。就像大家都希望稅越少越好一樣,如果單從個人需求出發,假期當然越多越好,可如果沒有足夠的經濟基礎,沒有實現國民收入倍增,相信許多人(如農民工)有假也不願休、不能休。若強制推行,只會造成休假權事實上的不平等。
長期以來,我國的二元社會結構特徵明顯,許多事情往往呈現出“冰火兩重天”的景象。以休假制度而論,近幾年來,不少地方政府紛紛鼓勵甚至強制公務員帶薪休假,但公務員以外的群體難以落實帶薪休假。同樣的擔心在於,如果缺少經濟基礎和權利保障,增加假期也只能是“少數人的福利”。所以,滿足民眾的休假、休閒需求,更應該從保障職工帶薪休假權的落實等方面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