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所女教練被解雇只因長得“不漂亮”?

時間:2012-07-25 09:17   來源:西安日報

  近日,來自懷化的丁小姐稱,一個月前她應聘長沙洋湖垸濕地公園附近一家會所當上了游泳教練,但今日突遭公司解雇,原因是公司稱她不漂亮。(7月23日《紅網》)

  稀奇古怪的招聘規定並不少見,尤其是對女性更為苛刻,諸如要求女性會抽煙、喝酒,不能有男朋友,甚至有的還刻意規定女性的三圍尺寸。而招聘後以“不漂亮”為由進行解雇,卻是非常罕見。

  此游泳教練既然被錄用,説明其已經具備了此方面的素質,符合招聘要求,從內在來説無可非議,而至於外表是否靚麗與工作能力沒有多大聯繫,如果沒有真功夫,即使外表長得再好看,也不一定能勝任。該會所以“不漂亮”為由解雇女教練,以筆者猜想,無非是:其招聘教練並非完全為“教”,而是“以貌吸人”,以此做廣告滿足一些人的眼球。

  誠然,會所要招什麼樣的人,按照什麼標準取人,只要合規合法無可非議,但是既然已經錄用了,就已經“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不是想辭就辭,那得要有足夠的辭退理由,而一句“不漂亮”就將員工予以辭退,顯得太荒唐,翻遍所有的法律和法規也找不到此種根據。

  如今辭退員工似乎不需要更多的理由,如:一員工在單位飯堂用餐時,因多打了一份飯,就被以違反規定為由辭退;一小夥兒將本來準備發給別人看的工資單,發到了公司QQ群裏,結果被公司辭退;有的還更離奇,每天準時上下班也被公司開除,領導的理由是,按時上下班,沒有奉獻精神等等。類似“不漂亮”被解雇的事例數見不鮮。

  《勞動法》頒布多年,一些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為何還如此的隨意?個中原因除開用人單位的獨斷,更在於勞動監管部門監管乏力。為了地方的利益,生怕得罪一些部門,睜個眼閉個眼,寧願失小不願失大,再則,對於違法者處理成本太低,即使是出現明顯的違法辭退,也只是稍微的給點經濟補償了事,因而助長了一些不當辭退人的膽。

  “不漂亮”遭解雇不僅是一種歧視,而是對法律的一種褻瀆,嚴重侵害了員工的權益,有關部門不能聽之任之,應快速介入,給當事人一個説法,不能讓此種“莫須有”的理由成行。(鐘學城)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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