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從5月1日開始下調消化類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此次藥品價格調整共涉及53個品種,300多個規格,平均降幅達到了17%左右。預計每年可以減輕群眾的負擔30多億元。(5月1日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
國家發改委再次下調藥品的最高零售價,這對減輕百姓看病負擔具有政策導向作用。如果減輕群眾負擔30億元的願景得以實現,無疑是件好事。但百姓擔心對降價藥品可能難以“摸得著”。
為了追求利潤,藥企和藥商會將一些廉價而療效好的藥品改頭換面,按新藥重新定價,早已是醫藥界公開的秘密。媒體曾報道,羅紅黴素有40個名字,頭孢三嗪有30個名字,抗菌藥氧氟沙星的名字達52個之多,常用感冒藥快克、感康、太福、永隆的通用名都是復方氨酚烷胺膠囊……
十年來,藥品先後進行了幾十次價格調整,每次“限價令”頒布後,都有80%的限價藥從醫院、藥店消失。而價格偏高,同種療效的“新藥”又被“開發”出來,迅速上市。每年國家食藥監局審批的文號都超過1萬個。僅2004年,國家食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報批,而同期美國藥監局僅受理了148種。這除了説明藥品頻繁換馬甲以外,並不能證明我們的藥品研發能力達到了世界領先水準。
國家對新藥保護政策的漏洞也讓藥企鑽了空子。比如,在國家發改委大幅降低抗生素價格後,一些藥企打起了開發不在常見降價範圍之內抗生素産品的主意。但有的所謂新藥不過是新瓶裝舊酒。
因此,為了讓患者得到藥品降價的實惠,國家發改委不僅要發佈降價令,而且要嚴防降價藥換上新藥名繼續維繫藥價暴利。當考慮從新藥註冊源頭抓起,建立新藥報批公示制,把藥企上報的新藥和正式註冊前的新藥,在媒體與網際網路上公示,嚴厲問責産銷偽新藥的藥企與經銷商,並獎勵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