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期盼著勞動的尊嚴

時間:2012-05-02 09:50   來源:羊城晚報

  一年一度的“五一國際勞動節”如期而至,五一小長假也如期而至,我們的勞動者可在休息?是否在工作崗位上過節?是否正在“自願”加班?是否正在為能否拿到節日加班費而糾結?能否享受節假日的休息權或獲得合法的加班費,這都説明一個問題——勞動者權益是否得到維護。

  “五一國際勞動節”本來是一個尊重勞動、尊重勞動者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特殊節日。一個十分嚴肅並迫切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在後金融危機時代,一些企業員工的生存狀態仍在惡化,更多的時候只能犧牲健康來換取“飯碗”,換來“有尊嚴就業”,換來所謂的“合法權益”。

  有人説:職場“過勞”就是“勞動劫”。因為休息權得不到保障,所以才會形成“過勞”,長期過勞,就會透支生命,身心處於亞健康,甚至“過勞死”。權益失去屏障,我們都可能成為“炮灰”。

  預防“過勞死”,法律是“搶救針”。據悉,目前,我國法定的職業病目錄有10大類115種,過勞死不在其中。“過勞死”在法律上還是一塊空白。新的《工傷保險條例》雖然對工傷界定作了調整,但“過勞死”還是排斥在外。我國對過勞現象及過勞死也必須進行法律干預、司法援助,讓勞動者在法律保護傘下休息。

  有觀點認為,過勞問題,最根本的,還是社會制度設計不健全所致。目前,大多數人身上壓著教育、醫療和住房三座新大山,每座山都逼著人“拼命”掙錢。再加上就業難,養老缺乏保障等,危機感、不安全感多重襲來,過勞和疲倦也就不難理解了。因此,根治過勞問題,最根本的,還是呼籲和期待房改、教改、醫改等一系列社會制度的改進。

  “過勞”其實是剝奪了勞動的尊嚴,也讓勞動價值浸泡在汗水裏,甚至是血水裏。勞動創造財富,但財富不能“綁架”勞動;我們最需要有尊嚴的勞動、有保護的勞動。正是因為勞動者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我們需要有勞動節這樣的特殊日子來提醒與反思——法律和社會制度如何“給力”勞動者維權。

編輯: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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