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微博中爆料,用皮革廢料制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請了專利,到現在已整整21年。26日下午,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受理過10件利用皮革廢料提取食用明膠的相關專利申請,其中2件曾獲得批准,但均已失效,目前沒有處於有效狀態的相關專利。(齊魯相關新聞:網曝廢皮製造食用明膠21年前已獲國家專利)
“專利制度是給天才之火加上利潤之油”。這是鐫刻在美國商務部大門上的林肯總統的名言。用皮革廢料制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首先是把“天才之火”,成功申請專利之後,無疑是添加了“利潤之油”,可是,這種“油”,不是“優質油”,而是“地溝油”;這樣的“利潤”,也不是純潔的利潤,而是骯髒的利潤。或許,按照中國專利制度,是無需考慮“利潤之油”的品質,只要是“天才之火”,就可以或者説應該為之“加油”。我們從中或隱隱感覺到,專利制度倫理正在淪陷,或敲響中國專利制度健康發展的警鐘。
我國專利制度起步較晚,但“步伐”很快,甚至一路小跑。1978年7月,中央作出了“我國應建立專利制度”的決策。1984年3月12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此後,《專利法》經過三次修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年4月24日舉行“2011年中國智慧財産權發展狀況”新聞發佈會。從會上獲悉,2011年,我國共受理三種專利申請163.3萬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52.6萬件。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69.7萬件,其中國內擁有量35.1萬件,首次超過國外在華發明專利擁有量。單純從量的積累看,中國儼然是“專利大國”。
用皮革廢料制食用明膠的工藝方法曾獲專利批准,反映出專利制度的品質欠缺。由於制度的刺激與催化,專利數量快速劇增,是否類似于“擴招”?是否“撿到籃子都是菜”?曾任全國律協智慧財産權委員會輪值主席的斯偉江律師稱,“我國自主創新能力還比較弱。發明專利基本上原創型的非常少,大多是整合創新的專利,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專利。”他認為含金量高的專利數量少,而含金量低甚至沒有價值的“垃圾專利”為數不少。現在看來,專利中的有害成員恐怕不止一雙“皮鞋”,只是這雙“破鞋”被人揪出來而已。
“皮鞋”很忙,專利制度很“閒”。網上段子很有意思——想吃果凍了,舔一下皮鞋,想喝老酸奶了,舔一下皮鞋,感冒要吃藥了,還是舔一下皮鞋。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爬得了高山,涉得了水塘,制得成酸奶,壓得成膠囊,2012,皮鞋很忙。專利制度繼續在製造“量”,可是量大質低的專利徒具觀賞性,甚至讓“有害創造力”有機可趁。保護智慧財産權的前提是“真知識”,而不是“偽知識”“劣知識”。鋻於此,專利制度不能再“悠閒”下去,制度創新與改進也要“忙起來”,要有“踏破鐵鞋”的決心與毅力,讓制度倫理與品質得以提升。(王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