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濫”打110的新聞,在筆者印象中,幾乎隔三差五就出現。現在給人的感覺是,各個地方的報警平臺都面臨無效報警“圍城”,110被“騷擾”快成了普遍現象。這不,杭州有個一年級的小朋友因為跟他一起玩耍的夥伴拿了根木棍,就打110説“有人要殺我”,民警趕到現場才知道是虛驚一場。據説,杭州110每天接警7400多起,但有效報警只佔五成。(4月16日《錢江晚報》)
顯然,其他地方也好不到哪兒去,從各地媒體輪番“曝”出的新聞標題就可看出:“鄭州110報警無效電話多達6成”、“昆明一半多報警電話為無效資訊”“長沙無效報警日均百餘次,110直呼不堪其擾”……
110被“濫打”的理由也千奇百怪,有為跟親友打賭的,有因為堵車想“蹭警車”的,還有的竟是為讓警方送飯。更為離譜的是,一些人還把“報警”當成了日常“興趣愛好”。上海一位中年男子幾乎每天中午過後就會準時撥打110,甚至在被警方處罰之後,仍天天樂此不彼,以致接警員都聽熟了他的聲音,由於警方精力有限,也只能無奈地忍受。(2010年3月29日《新民晚報》)
雖然不少撥打110的藉口十足讓人“噴飯”,但“濫”打110卻不是件開玩笑的事。從110作為公共的警情聯絡平臺來説,它的電話線路、接線員及負荷量都是有限的,過多無關緊要的報警電話的撥入會造成信號擁堵,擠佔那些真正急重險情受理的機會,導致公共資源的浪費;從“報假警”或“報警取樂”行為本身而言,它屬於一種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二十五條規定,謊報警情涉嫌擾亂公共秩序,能被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
其實,除了少數人確是“明知故犯”,惡意騷擾外,很大一部分“無聊或無效報警”是民眾不知悉110受理許可權造成的。由於相關常識的普及不夠,人們往往對110實際職責一知半解,只能憑著自身經驗或感覺來判斷該不該打110,也就催生了大量不必要的報警。當然,更為嚴重的是,這種“知識溝”的存在,也讓一些本該報警的緊急情況因為“無意識”而未被報,間接增加了社會隱患。
火上澆油的是,在應有常識未能細説的情況下,一些地方的警方盲目對110職責作出“誇海口式”承諾。諸如“有困難,找110”“有求必應”的口號常常被當做政績由頭四處宣揚。實際上,110本身不可能也不應該是有“訴求”就“受理”有“困難”就“處警”。這種碎片化的自我標榜,給民眾傳遞了誤導資訊。肚子餓了打110要求送飯之類的滑稽報警屢屢出現也就不足為怪。
報紙上經年累日連篇累牘的報道“110不堪騷擾”,讓警方看起來確是一肚子委屈和苦水。可也不能幹“喊苦”不“想轍”啊。號準了病因,就該出對策。比如,對於一些冗贅的事項該果斷拒絕的還是要拒絕。年初武漢110就表示對忘帶鑰匙、尋物、諮詢、有害短信舉報等不再受理。(1月10日《楚天都市報》)
但從根本上説,110“濫打成災”是公共警務教育缺失留下的後遺症。筆者自覺從小到大都沒有很好接受過警務和消防方面的知識。很多110騷擾電話是中小學生由著好奇心或好玩打出的,也説明瞭正確公共意識的養成需要從娃娃抓起。
那麼,警方和政府相關部門是否也應該在警民互動、警務教育上多下點工夫。多進學校、社區搞些別開生面的講座或演示,給大家講講報警的小貼士和濫報的危害,肯定會收到雙贏效果。而作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這也算是遲來的“補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