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名女子不慎失足掉進河涌,兩名路人見狀先後下水相救。女子被順利救起,並無大礙。但其中一名救人者因體力不支被送院治療,幸無大礙。23日下午3時許,這一幕發生在天河區員村四橫路美林海岸花園附近。不過可惜的是,被救者連一句謝謝都沒説就走了。
見義勇為,首先出於人性,其次出於道德。其目的無非是救人于危難之時,只要救人的目的達到了,一切榮譽稱號均在其次。
落水者分好幾種情況,一是失足落水,一是輕生落水,而後一種“落水”實在沒有什麼好“見得人”的。至少有一部分輕生者跳海跳河跳涌之初,義無反顧一般地堅決,但當真正水淹到脖子的時候又覺得還是“好死不如賴活著”。見義勇為的林先生所遇到的落水女子是否恰好正是這種輕生而臨了變卦者?
假設正是一個輕生變卦者,她必然有無數種不願意與他人“分享”的個人隱私,在眾目睽睽之下選擇逃避也就不難理解了。
而再假設這位落水者是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人,其心智心理本來就唯唯諾諾,“怕事”在這种女士中間也算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這種人選擇逃避也完全可以理解。
只有真正的不慎落水而獲救者才可能以常人的心理“出牌”表示感謝,甚至會在自己喘過氣來身體恢復之後陪林先生到醫院治療,當然她也可能會送上慰問品鮮花及感謝一大堆。然而對於一個見義勇為者來説,真正的意義恐怕並不是這些吧?
救人于危難之時,腦袋裏並沒有來得及想想道德仁義到底怎麼寫的,而是一種人性道德灌輸的沉澱使然。被救女子一聲不響便離開了,並沒向林先生他們道謝。這個情節無需追問其背後的真相了,相信至少這位女子在心底裏已經表示了十二萬分的感謝。至於可能的不願曝光的隱私,人們不妨以最大的善意予以推測並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