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晚,“感動中國”2011年度頒獎盛典在央視播出。我全程收看,有感動,更多感悟。
相形于關注春節晚會,我之所以更鍾情于“感動中國”,是因為,它對外標榜以“人物事跡所蘊含的人格力量能感動觀眾”;更因為,感動之於當下,實在已堪稱日見稀缺的奢侈品。過去10年間,春晚我一次沒看過或沒一次看完,倒是被“感動中國”感動過幾回。儘管節目已向觀眾推出了100多位“感動人物”,其中有為國家強盛做出突出貢獻的傑出人物,又有為世道人心做出凡人善舉的草根好人。但老實説,在我感動過的人物中,除徐本禹、叢飛等少數人讓我産生刻骨名心的感動外,不少“感動人物”的感動大抵早已成為煙消雲散。
真正的感動,不需要過度包裝渲染和刻意拔高放大。假如沒有震撼心靈、觸動靈魂的內在力量,即便經過過度包裝渲染和刻意拔高放大,充其量只能算人造感動,頂多只會衍生五分鐘熱度的“被感動”、“裝感動”、“偽感動”,而不是刻骨銘心、保鮮一生的真感動。因為,過度包裝渲染和刻意拔高帶來的,不是弄巧成拙淹沒人物本色,就是喧賓奪主讓人物本來面目失真。
我完全理解,媒體基於宣傳教化功效考量,對感動人物進行技術層面的包裝渲染和提煉昇華,不可或缺,不足為怪。問題是,“繪畫妙在似與不似之間。太似為媚俗,不似為欺世。”倘若對當選人物過多過度包裝渲染甚至刻意拔高放大,非但於事無補、徒勞無益,弄得不好,還會適得其反、事與願違,導致“畫虎不成反類犬”。就跟攝影家為了表現光影視覺效果,過多和刻意迷信後期一樣,二次製作終究不是創作,結果反而致使影像原生態失真讓人倒胃。我承認,在眾多“感動中國”人物中,我之所以只被徐本禹、叢飛等少數人真正感動過,無非,其他人要麼是“原料”本身震撼心靈、觸動靈魂的內在力量不夠;要麼是因為好事者“來自生活高於生活”的過度包裝喧賓奪主,淹沒削弱了人物震撼心靈、觸動靈魂的內在力量。
長期以來,不少媒介向受眾輸出“感動”陷入公式化窠臼。“祖宗之法”不外乎:在“高大全”完人標準和“特殊材料製成的人”道德潔癖思維下,抽象出來的“感動人物”公式是:“感動人物=完人”;“感動人物=十全十美+無七情六欲”。記得有過如是笑談,一位見義勇為者在鐵道上救人受傷後,有記者問他:“你是不是共産黨員?”答曰“是的。”再問:“你救人前是怎麼想的?”再答:“沒時間想。”記者大失所望,顯然他想誘導對方説的是:“想到我是共産黨員,就奮不顧身……”云云的豪言壯語。無獨有偶,本次當選感動中國人物的“最美媽媽”吳菊萍,危急時刻奮力托住墜樓嬰兒愛傷後,有記者問她當時是怎麼想的,她一言蔽之:“這是本能,是一個母親應該做的事情。”後又有好事者問她20萬元獎金作何使用,吳答:“這筆錢我自己留著用。”此語一齣,輿論大嘩。顯然,輿論是希望她把錢捐出去,因為,這才符合完人公式計算出來的“感動人物”標準答案。殊不知,言為心聲,正因為敢袒心聲,“最美媽媽”才美得更真實,更讓人信服,更讓人感動。
感動未必能産生向善力,但産生向善力的感動一定是真切的。有兩件親歷小事至今曆歷在目。一件是,少年時,一回我從市郊小鎮冒雨騎車送表弟回省城,抵市內長途汽車站時,方發現表弟拎著的新布鞋弄丟一隻,它可是姑父的心愛之物,表弟急得臉白語塞。情急中,我騎車帶他原路馳返尋找,當汗流浹背地騎回小鎮時,奇跡發生了!不知哪位好心人將粘著泥水的布鞋挂在路邊醒目的電桿上……至今想起來,仍難抑感動。再一件是,一次,我騎著黑色鳳凰自行車到鎮上浴室洗浴,洗畢出門開車推行,忽覺不對勁——原來,推著的這輛車不是我的,比我那輛新得多。我驚嘆天下竟然會有一把鑰匙打開兩輛車這等巧事!想到車主出來甭提多急,我二話不説將車換回。多年來,我常常將兩件事聯綴起來,從中尋味感動的力量和因果。
至於按“主題先行”公式搗鼓,人為生産輸出為感動而感動的人造“感動”更不足取。弗蘭西欺.培根在《論美》中寫道:“美是不能制定規範的,創造它的常常是機遇,而不是公式。”感動也是不能制定規範的,創造它的常常是機遇,而不是公式。龍年新春,我不慎遺失一串家門鑰匙,尋找數日無果。正月初五早晨,我用備用鑰匙打開車庫,下意識地環顧搜尋,忽發奇想,會不會出現奇跡?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我鎖門準備上樓的一剎那,奇跡發生了——眼前落水管介面處,一串熟悉的鑰匙跳入我的眼簾。哇!我激動得幾乎驚呼出聲。這不是我丟失多日的鑰匙嗎!是誰做的好事?在何處撿到的?無人應答,無從得知,只有內心奔涌的感動和由感動迸發的感恩……
感動不需要公式。因為,感動無從先知,可遇而不可求;因為,感動不可計量,只有心靈和靈魂有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