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收的“經適房裝修費”再給保障房提醒

時間:2011-12-22 10:46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祥和家園”是位於甘肅省酒泉市肅州區的經濟適用房小區。當地的楊女士通過搖號獲得了這個小區的購買資格,房價總共33萬元。正當全家人沉浸在幸運的喜悅中時,他們卻被當地房管局相關人士告知,要想入住,還要交一筆19萬元的裝修費,不然就必須放棄。而當地審計局工作人員表示,審計局從來沒審計過這種項目。(12月20日中國廣播網)

  估價不超過4萬的裝修標準,竟然被當地房管局以施工單位的名義,索要19.2萬元裝修費;當問題擺到當地審計部門面前時,卻給出了“從來沒審計過這種項目”的回答。購買經適房讓交裝修費,固然僅存在於極少數的樣板房,但這無異於又為我們敲響了一記警鐘——如果保障房的入住,也能找出各種理由和藉口被“加價”,對那些亟須保障房“棲身安家”的民眾來説,這將是怎樣的矛盾、糾結與疑惑。

  眼下正是年底,根據11月10日住建部公佈的消息,截至10月底,今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已超過1000萬套,實現了年初計劃的目標任務。而盤點近期關於保障房的新聞不難發現,各地保障房的建設與分配,的確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據12月15日《人民日報》報道,12月初,武漢市硚口區紫潤明園(南區)保障房項目交房後,不少住戶發現房子存在墻體裂縫、屋頂漏水等品質問題。而武漢市城建委總工程師龍世平卻稱:“我們的監管主要是監管程式的合法化,只要程式合法,我們就認可。”一句輕巧的“只要程式合法”便試圖推脫所有責任,足見保障房的建設層面,還有不少亟待彌合與修補的監管漏洞。

  保障房的建設遭遇這樣的怪現狀並不鮮見,與此同時,在保障房的分配層面,問題也有不少。一些地區利益群體私分安置房、保障房的例子屢有出現,比如據《中國青年報》6月16日報道,浙江蒼南縣建成的850套限價房,有近九成被公職人員瓜分。當地官員稱,因為房源緊張,所以優先安排公職人員,社會人員和公職人員按1:9分配是合理的。將違法變成“合理”者有之,試圖將違法變“合法”者亦有之。據12月19日《京華時報》報道,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一位政協委員初步提交提案,建議政府可劃撥一部分公租房作為公務員的廉政公寓。原因是,這些人“手裏掌握著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國家權力,但工資收入普遍較低,合理解決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問題尤其重要。”

  今年開工1000萬套,“十二五”新建3600萬套保障房——這是中央下達的硬性指標。當保障房的建設和分配警鐘一再敲響的時候,相關方面在關注保障房建設的數量的同時,也應該用完善制度、加強懲戒的方式,重點關注品質和分配的問題。中央相關領導日前強調,“要把確保品質和公平分配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線,建設品質優良、分配陽光的工程,使之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今年保障房開工已超過1000萬套——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面對中央不斷提出的明確而具體的要求,相關方面如何在細化制度、確保品質、陽光分配、嚴懲違規上下工夫,至關重要。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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