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還用問嗎——圖書館是為讀者服務的,醫生是為患者服務的。
錯,至少部分錯了——圖書館可以為了自己方便而不理睬讀者的合理需求,醫生可以是為領導“爭氣”用的。
《揚子晚報》昨天報道,南京圖書館有關少兒讀者的一些規定,引起了讀者不滿,最近紛紛在網上發帖訴説自己在南圖的遭遇。網友“悠然”發帖説:“上次帶兒子去,説年齡不夠不能辦卡,那我就帶他去大人區看一會吧,大人區小孩不讓進,好吧,那就去兒童區吧,兒童區大人不讓進,我倆傷心地離開了……”原來南圖有一條規定,10歲以下孩子不給辦證借書。向10到15周歲的讀者開放的少兒借閱室,成人不能進去,不可以代孩子借書。這樣一來,家長就無法為孩子的借閱提供意見。
這個“不準”,那個“不行”,家長之所以感到不解,是因為他們太不體諒館方。你想想 ,不到10歲的兒童都 可以來閱讀、借書,嘰嘰喳喳,會亂成什麼樣子?會給館裏增加多少麻煩?如果允許家長陪孩子借書,孩子要這本,家長説那本好,煩不煩?還有市級大館的檔次嗎?“不準”,“不得”,“不許”,那就省事了。
“省事”,替自己,而不是替服務對象省事,是不少公共部門(當然不是全部)的規則、制度設計、各種資源配置,直至某些設施建設時的一項重要考慮。
同樣,口頭上,沒有人會否認醫院、醫生的“用途”是為患者服務,但是,碰到具體問題,真實的想法就暴露出來了。10月26日,在廣東佛山市南海區紅十字會醫院,一名男嬰剛出生就被當作死嬰丟棄。事件被報道後,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在微博上説:“這樣的醫生太不爭氣了!當前狠抓品質管理,出現不按醫療規程辦事的事件,確實反映出有些醫院不諳管理!”
注意到沒有,廖副廳長的第一反應是“醫生太不爭氣”。給誰“爭氣”?給患者嗎?患者對醫生的要求是認真診治,合理用藥,而不是“爭氣” ,只有醫生的領導、上級才需要下級給自己“爭氣”、“掙臉”。這個臉面,還可能關聯著更多的東西:評比啊,考核啊,晉陞啊,總之,給廖副廳長“爭氣”,排在為患者服務之前。
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往往只此一家,別無分店,民眾沒有選擇,服務好是你運氣,不好自認倒楣;因此,相關領導的意識和理念,對相關部門的服務品質,具有引導作用,這種作用延伸下去,就會對相關服務對象即民眾的生活,甚至是命運,産生影響。有的影響是緩慢、隱蔽地發生、形成的,比如圖書館服務與市民素質之間的關係;有的則是直接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如果佛山南海區紅會醫院早就真正樹立了“患者第一”的理念,我不相信還會發生假“死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