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來賓以“國家整合民間資金”為名義的傳銷騙局吸引了各地民眾,僅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去的人就至少有2000多人。傳銷者在市政府前、公安局旁公開宣傳資本運作,號稱投資3800元一年可變380萬,不少人被騙傾家蕩産。(8月12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
廣西的某些城市,譬如一度輝煌至極的小城來賓,被看作高級經理大本營,此外還有傳銷王國“幹部學校”的南寧,以及夢想發酵地的北海等。這些城市何以成為傳銷人員的“聖地”?這個問題一直成謎。
中國反傳銷協會負責人一語中的:“當地經濟能從中受益,大量外地人涌入能拉動經濟發展。當地官員肯定也有問題,據説一個A級別的人被抓進去,3萬-5萬就能弄出來。”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公安廳廳長梁勝利也曾表示,“直言不諱地説就是官匪勾結,把它當做一種産業來發展……”政府旁邊的猖獗傳銷,不過説明瞭權力的縱容之欲。細究起來,無非三個原因:一是傳銷內部犯罪級別低,不至於影響當地社會治安和群眾生活生産;二是大量集聚的傳銷人員拉動了地方經濟發展;三是“打擊傳銷”本身也是一筆不小的收入,只有先期縱容,才會養肥養大待宰的“老鼠”。
當傳銷成為地方放水養的一尾“魚”,某些公權部門與不擇手段牟取利益的無良奸商何異?與其正兒八經地討論飲鴆止渴或養癰成患的道理,不如反問一聲:監督地方政府行政與司法作為的制衡力量又在哪?(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