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消費者物價指數再創新高,民生壓力隨之加大。其中,豬肉價格上漲56.7%,影響價格總水準上漲約1.46個百分點,可謂推動物價上漲的“元兇”。
按照常規思路,相關部門應該出手平抑豬肉價格,比如拋售儲備豬肉或進口豬肉,以增加市場供應,或者直接採取行政手段限定價格。但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9日明確表示,為了保護養殖戶的利益,國家不會打壓豬肉價格
這種初衷當然是好的。大多數養殖戶都是農村家庭,他們承擔著繁重的體力勞動,冒著市場波動和疫病危害的風險,不過是為了多收三五斗。在物價水準整體上漲的社會背景下,如果政府部門不考慮養殖戶所付出的成本,貿然打壓豬肉價格,讓養殖戶為通脹買單,顯然有失公平。
或許,很多人已經習慣於計劃經濟時代通過剪刀差維持的低價位農産品,對於農産品價格的上漲總是感到很不適應。一些政府部門對農産品價格的調控也往往是管漲不管跌。無論是綠豆還是大蒜,只要價格暴漲通常會遇到各種干預手段的當頭一棒,而一旦暴跌則鮮有扶持。於是,在農村以種植和養殖實現致富並不容易。很多農民工進城也不是嚮往城市生活,只是為了掙些“非農收入”補貼家用。所以,保護養殖戶的利益,增加農民的收入,同樣是政府部門不容推卸的責任。
但是,不打壓豬肉價格不等於“無為而治”。豬肉價格暴漲,城市中低收入者難以承受。既不損害養殖戶的利益,又要讓更多的人有肉吃,看上去好像讓一個蹺蹺板的兩端同時上升,僅靠市場調節是不行的,必須啟動與物價上漲聯動的物價補貼,以確保城鄉低收入者的生活水準不下降。政府既有這個責任,也有這個能力。
我國“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但是上半年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是7.6%,低於9.6%的經濟實際增速,而上半年全國稅收同比增長29.6%,中央企業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4.2%。這些數據證明,全國居民要想很好地分享到經濟增長,還是任重道遠。雖然,很多地方都有居民收入跑贏CPI的説法,但大多數並不被認可,普通居民感受到的是物價上漲帶來的沉重壓力。
對於絕大多數居民來説,通脹就意味著財富被轉移、被縮水,單純依靠提高理財技術幾乎不可能避免損失。目前一些地方發放的物價補貼也僅限于低保戶等特別困難的群體,而事實上物價上漲已經給絕大多數人帶來陣痛和壓力。所以,“聊表心意”的補貼對於緩解壓力也許只是杯水車薪。於是,有人呼喚給工薪階層漲工資。物價上漲本來就有貨幣超發的原因,以漲工資緩解物價壓力似乎又是抱薪救火。
所以,在“十二五”開局之年,應對物價上漲的最好途徑唯有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通過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把社會財富的“蛋糕”分好,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真正實現共用發展的成果。老百姓手裏有錢了,還會擔憂豬肉漲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