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欲乘“青奧會”東風更換全市路牌,引起南京市民和社會輿論的質疑。南京市城管局局長徐懷寧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承接此次路牌更換試點工程的南京市通達廣告有限公司確實是城管局下屬單位,招投標由該局紀委直接運作,“程式上肯定是合法的”。對於為什麼更換一塊路牌需要2792元,徐懷寧説,這個價格並非最終價格,只是試點部分的投入。(中新社8月3日)
對於南京市更換路牌,人們有很多想不明白,比如路牌為何這麼貴,是有導航功能還是有語音提示?再比如,南京市曾于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兩次大規模更新路牌,為什麼現在又要更換?現在人們終於恍然大悟,原來秘密在這裡——承接換牌工程的是南京市城管局的下屬企業。“老子”決策,“兒子”實施,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此,路牌自然更換越多越好,花費自然越高越好,所以才出現一條不足千米的街道,豎立10塊路牌的奇觀。
如此看來,與其説花鉅資更換路牌是“形象工程”,不如説是有關部門的“權力自肥工程”。徐懷寧局長説更換路牌試點工程的招投標“程式上肯定是合法。的”,卻沒有拿出證據解釋為什麼合法,人們很難想像2792元一個路牌的報價是最低的,或者,只有城管局的下屬企業才有資質做路牌。南京市審計部門不妨查一查,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兩次更換路牌工程是哪家企業承接的,南京市城管局下屬的這家企業是不是更換路牌的“專業戶”。
實際上,南京市城管局擁有下屬企業,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早在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就下發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再次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機關和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隸屬這些機關的事業單位,一律不得經商、辦企業,不管原來經過哪一級批准,都必須立即停辦,或者同機關徹底脫鉤。幾十年來,各地都在不斷清理公權機關的下屬企業,或關停,或並轉,或脫鉤,各地國有企業集中歸口當地國資委管理。2004年3月17日《揚子晚報》有一篇報道,題目就是《江蘇省政府機關所辦企業年內徹底脫鉤》,那麼就要問了:南京市城管局的下屬企業為什麼至今沒有脫鉤?如此明目張膽的違規行為為何長期沒人管?
1984年我國尚未明確提出實行市場經濟,但“政企分開”已成基本共識,中央明確意識到公權機關經商、辦企業的危害性,那就是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市場效率,給腐敗提供滋生土壤,並且牽扯公權機關的精力。南京市城管局下屬企業承接路牌更換工程即為明證:因為是城管局的下屬企業,所以在招投標中佔盡優勢;因為是下屬企業承接工程,所以更換路牌才這樣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