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保險仲介市場準入的通知》,將保險仲介準入門檻由原來的1000萬元提升到5000萬元,同時將其股東嚴格限制在保險仲介服務集團,汽車生産、銷售和維修企業,銀行郵政企業和保險公司這4大類。這是繼今年3月保監會暫停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立並暫停金融機構、郵政以外的所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資格核準之後,再次出重拳整治保險仲介市場,足見其決心。
保險仲介是保險業市場化改革的必然結果,是保險業走向成熟的標誌。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主要活躍著3類保險仲介。大家最熟悉的是保險代理人,即受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還有一種叫做保險經紀人,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仲介服務。我們不常打交道的保險仲介還有保險公估人,這類仲介公司按照委託人的委託要求,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鑒定和理算,並出具保險公估報告。
在我國,保險仲介市場經過10餘年的發展,已經成為保險業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一些矛盾和問題也逐步顯現,一批“散、亂、差”的保險仲介機構充斥市場,給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都帶來了困擾。
監管部門認為,市場準入門檻較低是目前保險仲介市場諸多問題的根源之一。保監會此次下發《通知》,顯然是打算逐步整合保險仲介機構,讓其向專業化、規模化轉型,最終形成若干實力強、佔比大的保險仲介集團。
專業化無可厚非。不過,縱觀國際較發達的保險仲介市場,集團化向來不是一個關鍵詞,如英國,就有數千家獨立的保險經紀公司,這些數目眾多、專業服務特色明顯的保險仲介主體活躍了保險市場,避免了壟斷,利於良性競爭。由此可見,保險仲介機構並非越大才能越強。
筆者認為,要解決保險仲介市場目前的種種問題,監管部門和保險仲介行業還需多從加強專業品質、提高仲介機構的核心競爭力入手,提高業務創新和服務創新能力,並積極培養、引進專業人才,提升仲介隊伍素質。同時,要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對誤導、欺詐和惡性競爭行為嚴格查處。除此以外,保險仲介市場還要積極擴大對外開放和對民間資本開放,從機制、體制上進行改革。
吃片“提高準入門檻”的止痛藥,確實能在短期內迅速緩解市場的“頭痛”,但要治標治本去除病根,還需用更加科學的藥方慢慢調理。(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