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的網際網路公司更應該改變目前將夢想定格在IPO的短視心態,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謹慎地選擇融資渠道,並從公司長遠發展的角度權衡上市的利與弊,畢竟是否上市並不是評價一個優秀企業的惟一標準。
緊隨盛大回購股票交易獲股東大會批准的消息,阿里巴巴集團2月21日也宣佈回購阿里巴巴B2B(企業對企業電子商務平臺)的股票,並提出回購股票交易退市的方案。曾經以“中國概念股”之名活躍于資本市場的網際網路企業,為何在此時出現了回購股票退市的情形?
儘管有包括盛大回歸A股市場、阿里巴巴以此解決雅虎股權問題和阿里巴巴集團整體打包上市等若干猜測,但這些並非它們急於回購交易的真正原因。其根本動力還在於解決資本權利與經營決策脫節的弊端,從而能夠從集團層面對業務進行調整、改革和升級。對阿里巴巴來説,阿里巴巴B2B受限于上市公司的架構,並沒有充分參與此前集團內大淘寶、大阿裏等大規模業務整合,而隨著淘寶和支付寶取代B2B成為阿里巴巴最重要的核心業務,B2B也必須經歷在電子商務生態鏈上的深度調整和重新定位。
盛大的情況也與此相倣。盛大的業務橫跨文學、音樂、遊戲、旅遊、影視與視頻幾大領域,迫在眉睫的任務是打通産業鏈,加大對新業務的投資。無論是阿里巴巴還是盛大,這樣升級涉及面廣、系統複雜、規模巨大的大動作,顯然會帶來短期利潤的下降,只有通過回購交易才能不必顧忌和迎合投資者短期的財報壓力。
對於B2B行業本身來説,阿里巴巴的回購交易可謂是一聲警鐘。現在的B2B模式幾乎完全建立在龐大人海戰術和行銷渠道基礎上,而非出自市場本身的推動力,這種低水準的資訊分享平臺無法支援小微企業不斷增長的服務需求,轉型迫在眉睫。
而對於此前被上市熱燒得火熱的整個網際網路産業來講,盛大和阿里巴巴的回購交易則更像是一聲響亮的提醒:隨著商業模式的不斷創新和應用的不斷豐富,網際網路企業應該並且也能夠尋找到一個長期穩健的發展方式,成長為有足夠“造血”能力的公司。
在這樣的背景下,新興的網際網路公司更應該改變目前將夢想定格在IPO的短視心態,在發展壯大的過程中謹慎地選擇融資渠道,並從公司長遠發展的角度權衡上市的利與弊,將控制權始終把握在自己手中。畢竟是否上市並不是評價一個優秀企業的惟一標準。(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