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賣家抗議淘寶商城漲價的行動再次開始。10月21日晚,圍攻淘寶商城的部分小賣家轉而攻擊支付寶,通過製造“支付寶將用戶資金挪用,資金鏈斷裂”等輿論,呼籲以提現的方式對淘寶商城施壓。支付寶昨天發佈聲明,稱已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支付寶一直將所有客戶備付金委託中國工商銀行託管,並接受央行監督,資金安全,請所有用戶放心。(10月24日《京華時報》)
部分中小賣家通過新浪微博、QQ群等其他平臺上發佈資訊,並號召參與人員參與提現並造成對支付寶方面的壓力,這或可看成一種對淘寶商城方面未能充分滿足中小賣家訴求後的另類維權。但這樣的維權方式顯然已涉嫌違法,無論支付寶是否屬於金融機構,但通過“偽造的”或“人為”的輿論影響,最終引起大的金融波動的話,其違法性質就是肯定的了。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政策法律委員會副主任阿拉木斯就此指出,這種造謠煽動用戶惡意提現的行為涉嫌擾亂金融秩序,已構成違法。以一個“違法”的方式來表達訴求,結果往往得不償失。
某種意義上,以一個造成對方“難堪”或“重大損失”的方式來達到維護自已利益的目的,也為公眾所不齒。社會正義不應基於嚴重損害另一方合法利益,以“違法”的方式來強迫另一方“屈服”,這樣的正義和公平就不算是真正的正義和公平。如果説一些地方在民意訴求方式上有“散步”一説的話,我認為即使是“散散步”也比帶有“強迫性”的“擠兌”方式要強。
實際上,部分中小賣家和淘寶以及淘寶商城的協商大門並未關閉。至少從目前來看,淘寶方面在規劃大的和長遠的發展方面上沒有錯,其清除和抵制假貨、水貨的鮮明態度沒有錯,讓極少數競爭力差的商戶退出商城進入集市,從而為淘寶商城換來更大的收益空間這也符合大部分商家利益。而且,淘寶方面已經在保證金繳納、服務費方面以及阿里巴巴集團拿出10億元作為消費者保證基金等方面,不都讓人看到了協商和對話的姿態了嗎?
無論是繼續在淘寶商城賺錢的商家,還是因為規則更改而不得不退出的商家,他們與淘寶而言並沒有什麼對立性的根本矛盾。雙方之間無論現在還是將來,都是彼此之間極為重要的合作夥伴,雙方應有坐下來談的“勇氣”和覺悟。當然,無論是根據馬雲的預測,受新規影響的商戶大約有2500家,佔到淘寶商城賣家總數的5%,還是另一機構預測的要影響到30%左右的商戶,做為“大東家”的淘寶和馬雲應有“負責到底”的勇氣和責任。新規當然可以改、優勝劣汰的法則也要遵循,但對於因一個“猝然”出臺的新規影響給部分中小賣家造成巨大損失的,淘寶方面不能“管涼不管酸”,理應有勇於賠償和補償的覺悟,這也關係淘寶在公眾心目中的信譽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