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的作用不只是“點名”

時間:2011-06-28 10:50   來源:人民日報
  每年的審計工作報告都備受社會關注。相比往年,今年的報告更多涉及改革的深層次矛盾,著力從體制、機制層面分析問題、探討原因,成為一大亮點。

  例如,在反映“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時,審計揭示了“項目支出預算編制不夠完整和具體、部門本級預算未完全執行到位”等共性問題,指出審計發現的中央部門違規問題有80%以上發生在其所屬的二三級單位,還揭示了“部分科技經費使用和管理不夠規範,研究成果存在多頭充抵問題”;在揭示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作用發揮不明顯的問題時,指出其原因是“由於貸款門檻高、程式多、期限短,抑制了個人和企業的貸款需求”以及“放貸成本高、收益差、風險大,經辦銀行積極性也不高”。

  近年來,審計工作愈來愈注重揭示體制機制等深層次矛盾,不僅對相關問題的把握更加準確、到位,也更有利於促進從根本上解決問題。2010年,全國提交審計報告和資訊16萬多篇,比上年增長4%;提出審計建議25萬多條,增長12%,其中大多就是從體制機制層面揭示問題,對完善制度建設、規避問題發生發揮了重要作用。

  更加注重揭示體制機制問題,是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需要。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實現了進一步完善,一些領域和環節的改革也取得了重大突破,成績不容否定。但是,在某些關鍵領域、關鍵問題上,改革卻難有實質性進展,似乎在陷入某種難以打破的困境。

  例如,多年來,國家一直鼓勵民間投資,先後發佈新老“國三十六條”等文件,言之鑿鑿、情之切切,但實際上很多領域卻依然壁壘重重,民企投資並不那麼容易。此外還有招投標違規、重復建設、環境污染等,哪一個不是喊了多少年、提了多少次卻依然屢屢出現的問題?究其原因,大多是體制機制不科學等深層次矛盾。只有把這些矛盾揭示出來,深化改革才有前進的可能。

  這幾年,部分公眾對審計工作有一個感覺,似乎指名道姓的批評越來越少。這其實是一個誤會。審計工作報告都會詳列各部門具體情況,今年更是單列出每個部門的審計公告,並以附件形式公諸於眾。但同時我們更要認識到,有些問題即便點名,對解決矛盾也意義不大。例如,某些部門擠佔挪用資金、違規收費,幾乎每次審計都會被點名——他們為什麼不改?這顯然不是點不點名的問題。制度性問題不解決,點名也會變成“隔靴搔癢”。

  審計指出體制機制上的問題,關鍵還得認真落實,否則即使審計部門再努力,也只會事倍功半。有時候,明明某些問題已被指出、有規可循,但卻遲遲得不到解決,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種種不法行為就明目張膽地出現了。因此,發現體制機制上的問題重要,儘快改正相關問題更加重要。如此,才能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更好地推進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崔鵬)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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