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的郭某是合肥市一區縣財政局局長的兒子,曾在五里墩街道工作過。後來,他辦理了停薪留職,投身商海。後來,他卻編造種種理由,狂騙同學、朋友等人近1.31億元。日前,安徽省高院公佈該案終審判決,郭某因犯詐騙罪被判無期徒刑。(8月12日新華網)
無獨有偶,前段時間媒體曾報道,廣東惠東縣一科級幹部鐘啟章負債10多億元攜家族十幾人“失聯”。官員及其親屬“借錢”不是什麼新鮮事,透過很多腐敗案件我們看到,很多賄賂都是以借款的方式進行的。相對而言,官員腐敗,特別是收受賄賂,是最明顯的權力變現方式。但其實,權力折現的方式還有很多,譬如利用權力讓親友做生意,照顧個別企業而企業也為官員提供一些特殊的需求,未必是錢。還有,如這則新聞中我們看到的,郭某這位合肥市某區財政局長的兒子,利用其身份以做生意名義借錢。
客觀而言,向金融機構貸款也好,還是向民間個人借款,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相對而言都更有信用,也更被大家所信任。單純從這個角度而言,我們並不能説郭某,這位合肥市某區財政局長的兒子可以欠下鉅款有什麼奇怪。甚至退一步説,如果郭某真的是因為生活遇到點困難,伸手借錢暫時度過難關,這和常人因為困難借錢是一個道理。但問題是,郭某以合肥市某區財政局長兒子的身份“做生意”,於是,他的同學、朋友接連借錢給他。
即便郭某做的是假生意,無實際經營和投資渠道,名義上依舊是做生意。而官員及其親屬經商,有很多規定。這樣的情況下,郭某還能借到1個多億元資金,我們最起碼不能説他的朋友、同學都是傻的——郭某能以經商名義借到錢,其實是仰仗其父親的權力。
一方面,郭某靠著他父親的官員身份,在市場上獲得優勢地位,理論上比別人更容易賺錢;另一方面,借錢給郭某的人,大部分都是他的熟人,説白了都是希望借助他父親的關係或早或晚獲得好處。認真分析這起案件,我們發現郭某或其父親並不是被相關部門調查後,才暴露出如此之大的權力-商業-金錢黑洞,而是因為資金鏈斷裂,他主動投案,事情才東窗事發。因為報道的信息有限,我們無從知道郭某資金鏈斷裂背後的細節。但無論如何,教訓都是一樣,官員自己或其親屬都是利用官員身份和權力,以各種方式變現。
類似的權力深度變現邏輯和鏈條,我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很多貪腐案件中都有類似的情況。只是郭某的父親不過是合肥一個區的財政局長,他就可以輕鬆借到上億元的錢,這實在令人震驚,權力真值錢。驚訝之餘,我們也當思考,小官員的親屬為何有這麼大的權力變現空間?官員無論官職高低,能夠實現這些,道理其實説過很多遍,就是因為手握權力,而權力受到的制衡和監督又不夠。
很明顯,如果我們對官員的權力約束到位,社會也就不會輕易相信,官員的子女經商更容易賺錢,在莫須有的生意面前還借錢;也不會認為通過借錢給其子女的方式,可以讓官員提供更多的便利。道理説起來容易,要實現著實不易。(張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