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官員親屬經商關鍵要做到“三嚴”

時間:2015-05-06 13:0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近日,上海結合實際情況,出臺了嚴管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的細則。有關部門表示,將通過嚴格規範、嚴格要求、嚴格實施,切實讓中央有關要求在上海落實落地。這一規定,引發人們紛紛點讚。

  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不是個案,在一些地方和行業已經氾濫成災。不少人就是靠著家族式的官商勾結,“靠山吃山”,把日子過得很“滋潤”。一些領導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資源,為家屬謀利,還發展出了形形色色的“寄生公司”。更有甚者,家裏面從老到小、從男到女幾年工夫都成了企業家——某國有企業竟然清理出5600多家親密類供應商,其中多數都是領導幹部的家屬。

  當前社會是一個人情社會,人際關係比較緊密,尤其因為領導幹部有權,不僅其本人容易受關係所累,其家屬也是“最受歡迎的人”。有的人為了擴大關係網,達到個人目的,想出種種辦法接近領導攀附權勢,甚至不惜重金拉攏腐蝕領導的家屬,把這些他們認為有用的人拉下“海”,從而為自己傍到了“靠山”。有的領導幹部一家人勾結在一起,形成“黃金搭檔”,分工協作,相互包庇,掩蓋腐敗。

  如此“潛規則”,看起來難覓蹤跡實際卻無處不在,聽起來悖情悖理卻大行其道,早已是腐蝕黨員幹部、敗壞黨風的沉疴毒瘤。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的巡視反饋情況中,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謀取不法利益,是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突出問題之一。大量事實證明,領導幹部一旦掉進關係網、人情陷阱而不能自拔,很容易出問題。領導幹部親屬經商辦企業獲取鉅額非法經濟利益,已經成為中央巡視組發現貪腐領導幹部的重要線索之一。

  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現象,不僅群眾深惡痛絕,中央更是明令禁止。《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央紀委《關於“不準在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的解釋》等,都做出了相關規定。上海的規定並非新規,只是堅持和重申中央有關規定,把已有的規定落實到位。值得反思的是,專門的約束制度為何沒有有效遏制這些利益輸送行為?

  遏制領導幹部家屬經商辦企業,關鍵在於“嚴”字當頭。執行黨的紀律要“嚴肅”,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黨規成為紙老虎、稻草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説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執行,不合意的就不執行,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黨的各級組織要自覺擔負起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的責任,要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否則再多的禁令也都是做樣子看的,極易造成破窗效應。

  制度的籠子還需要編織得再嚴密一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央對各級領導幹部提出那麼多嚴格的要求,怎麼才能落實到位,光靠幹部的覺悟還不夠,必須有剛性約束,強制推動。規章制度要發揮效力,必須要結合實際,制定得更加嚴密一些。比如,對於有的領導幹部的家屬交叉任職、跨地區“互相關照”、通過“朋友”進行利益輸送等問題,還需要更有力地約束。

  領導要對自己嚴格要求,嚴以用權。“頭上三尺有神靈”,面對群眾的眼睛,領導幹部自我要求越嚴越好。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官,在處理人際關係和人情問題上,領導幹部既要真誠待人,樂於助人,不能六親不認,更要講黨性講原則,努力做到慎獨慎處慎微,管好自己和身邊的人,堅持按黨紀國法政策制度辦事。不應當講的人情,特別是當個人感情同黨性原則、私人關係同人民利益相抵觸時,必須毫不猶豫站穩立場,堅定不移維護人民利益,即使被人指為“無情”也在所不惜。當然,如果剝奪了官員手裏過大的自由裁量權,限制了官員操縱干預具體行政事務的那只無形的手,也就做到了釜底抽薪,也就真正治本了。(張麗娜)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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