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為民醫院院長張蔚明和硚口區建榮村簽訂合同,先後投資數千萬元建成一棟5層樓的醫院。她沒有料到:前日淩晨,他們一共6人被一群男子從醫院裏強行帶離,等再回到醫院時,眼前只有殘垣斷壁。(5月2日《華西都市報》)
20年間,張蔚明和其丈夫先後投資4000萬元將小診所改造成了一家綜合性的醫院。對於一家民營醫院而言,這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投資。現在,一夜之間,這個5層樓的醫院變成了一片廢墟。據張蔚明告訴記者,“一群男子”,是戴著口罩、手持木棒錘子撬門上樓的。她是被“架到樓下,塞進一輛麵包車,離開了醫院”的。而“行動”的時間安排在1日淩晨1時許。
如果院方人員所述情況屬實,則有幾個問題待解:其一,張蔚明所經營的這家民營醫院,已在2003年經長豐鄉政府批准擴建成醫院,並頒發了建房許可證。即使該房屋在建設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主要責任也不在張蔚明;若因違法需要拆除時,相關部門也應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拆除,並賠償張蔚明的相關經濟損失。
其二,強拆必須有生效的法律文書,實施強拆的主體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授權。無論是司法強拆還是對違建的強制拆除,都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式。否則,就是非法強拆行為。此前“多次騷擾和打砸醫院”和後來的強拆,就可能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
當然,上述“判詞”是假設前提下的一種判斷。強拆行為的性質及其法律責任,到底如何,要依據事實,依法判定。令人錯愕的是,數千萬的5層樓莫名地倒下了,對於“是誰連夜拆了醫院”的詰問,竟是“多家單位稱不知情”。“淩晨強拆”難道是外星人所為嗎?醫院被強拆,真相不能被掩埋。相關部門應在查清事實真相的基礎上,依法處理,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金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