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聚焦“證明親媽”:破解之路何在

時間:2015-04-10 15:01   來源:新華網

  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需要明確一位親人為緊急聯絡人,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母親。可問題來了:他需要提供他母親是他母親的書面證明。據了解,這樣的奇葩“證明”不在少數。很多人在辦事過程中遇到過類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證明:要證明你爸是你爸,要證明你沒犯過罪,要證明你沒結過婚,要證明你沒有要過孩子,要證明你沒買過房……(4月8日《人民日報》)

  

  新華網評:破解“我媽是我媽”式證明的尷尬

  要解決老百姓為了一紙證明跑斷腿的困局,就必須打破政府職能部門間的資訊“壁壘”,讓資訊能夠在各職能部門間無阻礙“通行”。把大數據引入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推進“網際網路+”戰略,將網際網路平臺與資訊通信技術深度融合,真正實現網際網路模式對傳統辦公模式的更新換代。

  新華每日電訊:切莫把簡政放權簡化為“技術活”

  “無證明,不存在”的行政管理手段,,一個最大的缺陷就是服務主體與客體的倒挂。要求個人提供諸多證明才能獲得某種服務,其直接目的往往就是讓服務部門免除了資訊篩查成本和後續的責任承擔風險,是以個人的“多勞”來換取行政部門的“永逸”。它未能站在服務對象的具體立場來思考行政作為,在根本上還是一種行政本位與權力本位。

  新京報:“我媽是我媽”該怎麼證明?

  根治證明過多過濫過奇問題,當務之急要打破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資訊壁壘。從某種程度上説,打破行政壁壘就首先要破除部門“利益壁壘”,難度可想而知。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利益行政化,向來是行政管理體制的頑疾,也是簡政放權的重點和難點。這些大大小小的證明,都是權力的象徵,每一次辦證都彰顯了權力的存在,想讓部門簡政放權無異於割肉。

  中國青年報:如何證明“我媽是我媽”

  事實上,這暴露了公共資訊服務存在短板,在公民的戶籍、醫療、教育、就業、婚姻、生育、違法犯罪等身份資訊管理上,處於分散、割據、不系統的碎片化狀態,一些政府部門之間壁壘森嚴,資訊不能共用,無法跨行業、跨部門查詢公民的相關資訊,部門與部門之間又互設門檻,需要公民提供部門認為非常關鍵的證明,於是導致公民不得不在各個政府部門之間來回折騰。

  長沙晚報:“證明親媽”羞辱了誰

  在一些部門看來,審批就意味著對權力和資源的擁有,甚至可成為其攫取利益的籌碼,儘管當下的資訊快捷傳播手段足以能夠讓部門融通、資訊共用、平臺整合,從而成就“全國一盤棋”的一統格局,但出於懶政不為的自閉心態和對既得利益的難以割捨,他們寧可固守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也不願簡政放權和與人聯手。

  京華時報:以簡政放權為“奇葩證明”減負

  現在是資訊化社會、大數據時代,把部門資訊、公民資訊連通起來、共用起來,並不難辦。如果實現了綜合數據聯網,就可以由相關部門內部調取,不用公民再去辦那些累人的證明了。這當然有個實現過程,但只要把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總想著如何服好務、辦好事,問題就會逐漸得到破解。

  錢江晚報:證明這件事兒,到底有多難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找工作要開“品行證明”、賣房子要開婚姻狀況證明、辦公司創業要開“不擾民證明”……還有更窩心的,是異地養老的老人,每年都要拿一份報紙,拍一張照片寄回所屬社區,證明自己還活著。吊詭的是,社區是跟老人打電話聯繫之後,才佈置的這個“作業”。親耳聽到聲音還不能證明自己活著,真是“無圖無真相”的現實版。

  廣州日報:以資訊共用破解“奇葩證明”難題

  “奇葩證明”的最直接原因在於,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資訊沒有共用,根本的原因在於行政壁壘的存在和服務意識的缺失。以一個非常簡單的證明——“無房證明”為例,對於房産部門而言,如果地區與地區之間的不動産資訊能夠共用,則“無房證明”根本不需要開具。

  南方日報:證之殤,孰之過

  “中國人不是在辦證,就是在去辦證的路上。”這句廣為流傳的調侃之語,道出了“人在證途”的無奈和不滿。當然,有一些證明是必須的,但有些則看似“證出有名”。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這類證明花點錢、找找人就行,或者在沒有知情權的社區蓋個章也行,這也從一個側面説明這類證明證件完全沒有存在必要。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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