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1月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助力創新創業、升級“中國製造”。
升級“中國製造”,塑造其在國際競爭中的強大優勢,就要依靠智慧財産權這個核心要素、關鍵所在。對個體而言,是智力勞動成果的象徵;對集體來説,是進步與發展的標誌。更重要的是,智慧財産權蘊藏著強大的能量,保護和運用好它,將催生更加彭勃的創新創造創業熱潮。對此,我們要高度重視,為創新創造創業注入“強心劑”。
科技是國家強盛之基,創新是民族進步之魂。實現更好發展,就要在創新的土壤上精耕細作。國家搞創新,需要人民大眾的創造,離不開廣大創業者的辛勤勞動;個人的創造結晶、創新成果更需要得到有效保護。一方面,智慧財産權是創新主體享有的專有權利,依法對其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本質要求。另一方面,智慧財産權往往是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經濟支柱”、“競爭法寶”,甚至是國家的“發展利器”,依法對其保護,是促進經濟增長、實現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支撐。
當前,我們已建立了較為完備的智慧財産權法律體系,包括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這些嚴密的“法網”,將為智慧財産權保護提供有力保障。良法還需善治。要加強執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堅決懲處侵權分子,徹底杜絕用假冒偽劣商品攫取不義之財、損害他人生命健康的現象。在各類侵權現象中,書籍、音像製品盜版最為普遍。數量龐大、産品高度倣真,尤其借助網際網路傳播更具隱蔽性、速度快等特點,都給執法者造成很大困難。因此,必須加強監督,充分依靠群眾。侵權,也是一種失信行為,我們在堅持“打假”的同時,要將惡意侵權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讓侵權者“處處受限”,最終被市場淘汰。通過一系列智慧財産權的保護措施,最終要構建一個和諧向上、風清氣正的市場環境。
保護,不是為了束之高閣,而是為了更好運用。本次國務院常務會主要從“向社會特別是創新者免費或低成本提供智慧財産權基礎資訊”、“促進創新成果轉移轉化”、“加大財稅金融支援”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其中,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援力度是重點,這體現了本屆政府的一貫主張,小微企業也恰恰是創新創造創業的活力“源泉”。
運用,也是為了更好保護。只有“物盡其用”,才能激發人們的保護意願;只有實現“利益最大化”,才能增強人們的維權意識。而只有保護與運用結合,才能讓智慧財産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不斷凸顯。
《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指出,“必須把智慧財産權戰略作為國家重要戰略,切實加強智慧財産權工作”。新形勢新任務下,我們要進一步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綱要》,打造更好保護和運用智慧財産權的法治、市場和文化環境。我們要將智慧財産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融合,為創新創造創業注入“強心劑”,讓越來越多的“中國製造”走向世界,努力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馬若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