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各地此起彼伏的消夏文化節又開始了。領導出席,專業文藝院團演出,記者閃光燈齊亮,第二天各媒體文娛版面發張精彩圖片,主辦方滿意,承辦單位臉上有光,卻忽略了消夏文化的真正內涵。
消夏文化算是一個新概念。依筆者的理解,在夏天舉辦的旨在豐富群眾文化生活的文娛形式,都能稱得上消夏文化。由此説來,消夏文化根本目的還是文化惠民、文化樂民。但近些年,個別地方挂羊頭賣狗肉,出現了借消夏文化之名辦節慶活動的苗頭。這些所謂的消夏文化節,場地不設在社區,卻擺到了禮堂;觀眾少了普通民眾的身影,多是某某系統幹部職工;演出的節目也往往是“高大上”,沒能接地氣。
有些地方將開展消夏文化活動片面地理解為“讓老百姓熱鬧熱鬧”,不注重活動內容選擇,有的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活動開展缺乏持續性,有些地方則將舉辦消夏文化活動僅僅作為一種工作成績的證明。
辦好消夏文化活動是活躍基層群眾文化生活的重要一環,相關部門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機制,制定詳細的規劃,才能有的放矢。筆者認為,需要注意三個層面。
一要準確定位。消夏文化活動不應僅局限于社區,學校、軍營、企業等都有大量文化活動需求。由此,把握好目標群體需求,據實調整消夏文化活動內容很有必要。比如,A社區老年人較多,消夏文化活動可多提供戲曲、曲藝等文藝演出;B社區是新社區,年輕人和兒童居多,可以多放映一些熱門電影或演出一些現場版先鋒話劇和兒童劇。
二要突出特色。去年筆者曾採訪濟南某文化部門舉辦的消夏文化晚會,地點設在一個開放的大廣場。儘管主辦方事前準備了上百個凳子,演出開始後還是有很多民眾得站著觀賞。為什麼會這麼火?節目有意思。上臺演出的是濟南各社區的業餘文藝隊,説的唱的是身邊事,舞臺上一句方言讓觀眾笑半天。這也啟示我們,接地氣、有特色的節目,是消夏文化活動必不可少的。
三要建立機制。夏天不是一天就結束,消夏文化活動也不能辦一次就完事。形成一套常態化的機制,建立一個預告制度,讓民眾對這一活動有所期待,其舉辦效果會事半功倍。同時,舉辦消夏文化活動也應納入各文化部門的工作計劃,甚至可以作為年終考評標準。這個考評包括上級部門的意見,更要看百姓買不買賬。此外,活動舉辦地點的選擇、演出內容的把握等都需要有關部門認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