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針對不同城市情況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産權住房供應,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持續健康發展。這一決策,是對我國當前住房市場的主要矛盾開出的良方。
住房市場經過十幾年的快速發展,主要矛盾已經發生變化。過去是絕對短缺,現在則突出表現為顯著的差異與不平衡:大中小城市住房市場的供求關係差異很大,有的供不應求,有的供過於求;不同人群住房資源的佔有差異很大,有的成了“房叔”“房姐”,有的連首套自住房都買不起;城鎮戶籍居民和新增常住人口的低收入人群住房消費水準差異很大,前者保障程度較高,後者保障覆蓋面低;城鎮居民住房改善的速度差異很大,2012年城鎮每人平均住房面積已達32.9平方米,但需要改造的棚戶區還有幾百萬戶。
面對這些新變化,中央政府對住房市場的調控也出現相應調整。比如,在“抑制投機投資性需求,滿足合理的住房需求”這個大政策方向不變的前提下,具體政策從過去的“一刀切”轉為“分類調控、分城施策”,從偏重需求端轉為供給端與需求端並重的“雙向調控”,從對房價的直接調控轉為對住房供求關係的調整。具體來看,有這樣幾個重點:
一是分城施策,依據不同城市的供求關係把握住房用地的供應節奏。在人口增長快的特大城市,增加住房建設用地的供給,提高住房建設用地的佔比;在人口增長緩慢的地方,適當減少供給,推進住房市場以“人的需求”為核心,而不是以“城市的建築”為核心。
二是完善供應體系,解決和改善大城市“夾心層”居民的住房需求。與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相比,那些具有一定支付能力、但階段性購房能力不足的“夾心層”群體可利用的政策相對薄弱。因此,在供求矛盾緊張的大城市,增加“共有産權”住房的供應,既可以降低“夾心層”人群的購房難度,又可以減輕保障房建設壓力。政府將過去“包攬式的保障”轉變為“賦予能力的支援”,能真正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三是補位兜底,確保保障性住房的供給力度不減、管理優化。自2011年以來,我國已經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2400多萬套,建成1500萬套以上,今年力度更大,僅改造棚戶區就將達470萬套,這無疑可以進一步改善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條件。而推行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運作,也將大大提高保障性住房供給的效率,使困難群體更便捷、公平、及時地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實惠。
安居才能樂業。完善住房保障機制是關乎國家發展、社會穩定和個人幸福的民生大事。守住金融杠桿這個底線,抑制住房市場的投機性需求,在住房供給上更科學、精確、有效,並堅持有利於長效機制形成的改革和制度建設,“住有所居”的住房目標和住房市場的健康發展,就指日可待。(秦 虹/作者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