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區的兩會已經召開。從各地公開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可以發現,大多數省份的報告都提及了三公經費情況,並表態要過緊日子,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多個省份明確提出了2014年三公經費支出的具體壓縮比例。壓縮比例最高的為浙江省,達到了30%;江蘇、寧夏、青海等省均提出要壓縮5%。(1月21日人民網)
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社會新風下,各地提出壓縮三公經費支出的具體比例指標,尤其有的省份壓縮比例超過10%甚至達到了30%,確實是一組令人欣慰的數字。不過,應該注意的是,在各種規章制度並不健全的階段,指標控制是最簡便易行的手段。但是,在政府部門行為被“關進制度的籠子”過程中,單靠“指標控”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空間仍是有限的。
2013年各地三公經費支出普遍出現較大幅度縮減,譬如福建削減了13.5%;甘肅下降了20%以上;海南文昌市降幅為13.7%;武漢市同比下降16.5%……全國人大代表葉青就此指出:這與2012年底中央提出的“八項規定”有關。“八項規定”從遏制公款消費、控制出國等源頭約束了三公消費,使得各地政府部門三公支出縮減。
如果條分縷析地審視各地三公經費支出的下降,公務接待費用瘦身和因公出國(境)費用壓縮,貢獻了相當大的比例。譬如海南文昌市三公經費支出總體下降了13.7%,其中公務接待費和因公出國(境)分別下降33.5%和54.1%;寧夏去年三公經費預算普遍削減5%,實際上僅公務接待費用就下降35%。也就是説,在三公經費縮減中,佔三公經費60%以上、金額最高最難管的公車經費壓縮,並沒有做出絕對貢獻。
事實上,在“八項規定”之後,中央又相繼頒布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其中《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對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和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均做了明確規範和規制。關於公務用車,要求“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正如葉青的觀察:在現在的基礎上,三公經費還會有一個比較大的壓縮空間,其中之一就是公車改革問題。
以此來看,各地提出的今年三公經費支出壓縮指標,是多還是少呢?這顯然很難判斷。事實上,各地公車改革尚未大面積鋪開,如果這項改革在今年拉開大幕,那麼各地三公經費支出縮減遠超過5%,是輕而易舉的事;如果僅僅從公務接待、因公出國(境)、節慶論壇會展等方面壓縮三公經費5%,也不是沒有可能,但卻在推動公車改革方面有失誠意和動力。
三公經費縮減多少才合理?這個問題在三公行為規制和改革的過程中,幾乎沒有準確的答案。只有政府部門的行為完全納入到《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制度的籠子後,明確縮減比例才具有不凡的意義。也就是説,縮減三公經費需要以改革進度和指標雙控。(燕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