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查無此人”到“確有其事”,距離有多遠?答案是:一天。發生在湖北的“法官開房門”,刷新了官方自我否定的最快紀錄。報道稱,12月8日,網上出現《網爆湖北法院院長張軍嫖娼門》的網帖及視頻後,湖北省高院作出回應,稱省高院院長、副院長均無此人。次日,新華社記者從湖北省高院獲悉,經調查,確認網上被曝光人員係省高院刑三庭庭長張軍。張軍與一名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根據規定,已研究決定提請免去其庭長職務,停止工作,並將依紀作進一步處理。
先否認,再承認,在官方的公關表述中並不鮮見。大家廣為熟知的原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貪腐案,原雅安市委書記徐孟加涉嫌嚴重違紀案,涉事單位事先也都是極力否認的。這種護短行為,暴露了某些公權機關公關水準的粗糙。這次,湖北高院玩的是一種文字遊戲——院長、副院長均無此人,但後來發現庭長確有其人,看起來並無語病。但是,被舉報人姓名、單位清楚,視頻中的相貌清晰可辨,何苦繞個彎子?
這個彎子繞得還不算太大。但接下來的事情,希望別再繞了。新聞報道中有兩個細節,需要湖北高院加以正視。其一,網友舉報稱,視頻中的黃衣女子是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而該所工作人員也證實,確有一位同名律師在該所工作。其二,湖北高院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強調,事情只是“他個人的事”。
如果與涉事法官開房的果真是女律師,那麼定性是“他個人的事”,就為時過早了。何況如湖北高院所説,“張軍與一名外單位女子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想想看,法官與女律師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會是一件多麼令人不安的事情啊?兩人開房後,會不會“研究”刑事案件?
自從“法官與女律師”成了新聞報道的主角,我們發現多半都與“開房”、“研究”案子有關。譬如,青島中院原副院長劉青峰,熱衷於同兩位美女律師玩“雙飛”,結果將自己玩到“雙規”。在劉青峰分管執行期間,青島很多執行案均由他的幾位情人獲得,其他律師不會刻意去爭。重慶高院執行局原局長烏小青的情婦,是“重慶首屆十佳女律師”胡燕瑜。一名司法界人士説:某銀行申請執行一個案件,標的數億元。烏小青設置障礙,久拖不執行,當胡燕瑜被替換為該執行案的代理律師後,案件很快就被成功執行了。難怪吉林省高院原院長張文顯説,“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律師和法官的勾結。”
所以,對於“湖北法官與女律師開房”一事,尚不能當個人私德來處理。有關方面應當查一查,向該法官“獻身”的是否律師,若是,那就得進一步調查二人在保持長期不正當關係期間,辦過一些什麼案子,各案件當事人有何反映。同時,法官與律師相互勾結現象,還應進一步引起各級各地法院的正視。(椿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