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的低級錯誤理應零容忍

時間:2013-12-04 13:38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錯誤,並指出30多處,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2日,記者獲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經在其網站人教網發出《關於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12月3日《鄭州晚報》)

  “沐浴”成為“沭浴”;“勸慰”成為“權威”,這樣的低級錯誤,如果出現在一些盜版小説或者是地攤雜誌上,似乎還情有可原,但是出現在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中學語文教材上,就實在讓人難以理解了。和鄭州市這位具有求真精神,把人教社和書店告上法庭的普通語文教師相比,編撰這套中學語文教材的專家學者和出版社工作人員,其責任心和工作態度,就實在有點問題了。

  幾個錯別字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社會關注,顯然是有原因的。一方面,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發行量動輒幾十萬幾百萬套,發行範圍遍及全國各地,一旦教材出現這種低級錯誤,就會對全國範圍內的幾十萬幾百萬中學生産生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教材不同於一般的圖書,它和字典、詞典一樣,屬於權威性、規範性的出版物,中小學生更是把上面的知識當成了“金科玉律”來看待,如果它上面出現知識性、常識性差錯,那麼就很容易造成以訛傳訛、以錯當對的嚴重後果。

  正因為這樣,在絕大多數的老師和家長看來,對於教材的編撰出版,理應高標準,嚴要求,尤其是對於一些知識性差錯,更應該堅持零容忍的態度。教材編撰者和出版社對教材的不負責,實際上就是對教育的不負責,對孩子的不負責。

  然而,人教社是在被鄭州這位老師告上法庭,並且法庭已經正式受理的情況下,才在自己的網站刊登了一則“致歉信”。但是仔細看這封“致歉信”,只是禮節性、客套性地回應了教材中出現的低級錯誤,而對於目前的錯誤該如何彌補與糾正,對造成錯誤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又該如何處理,卻只字未提。

  希望人教社儘快採取措施糾正錯誤,彌補過失的同時,更應該對自身的工作進行深刻的反思和檢討,以避免類似的錯誤再次發生。(苑廣闊)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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