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為何誤讀政策熱捧“小産權房”

時間:2013-11-27 10:33   來源:新京報

  三中全會《決定》並沒有涉及小産權房,一些民眾誤讀,説明人們心裏有非常樸素的認識,即不論什麼産權的土地,均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

  11月25日,北京市昌平區虎峪自然風景區內,8座“小産權別墅”開始拆除。11月22日,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聯合發佈緊急通知,表態將“堅決遏制在建、在售小産權房行為”。

  這一輪政策宣示很有針對性。最近一段時間,因為誤讀政策,以為小産權房“轉正”有戲,一些地方的小産權房借機漲價。據報道,北京通州有的小産權房每平米漲了1000元。

  無論是中央部委還是地方政府對“小産權房”的嚴厲表態,仍然是對現行政策的重申。如果任由誤讀繼續,各地又可能興起一輪小産權房建設的亂象。

  對於那些破壞環境、侵佔耕地的在建小産權房,當然要依法打擊。與此同時,各方也應該好好分析,為何市場以及如此多的民眾會對政策法規産生誤讀?

  事實上,三中全會的《決定》釋放了保障農民土地權益的信號,但是相關內容均沒有直接涉及小産權房。仔細研讀可以發現,《決定》提出“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現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但是沒有説這些土地可以直接用來進行房地産開發。《決定》提出,“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也沒有説農村宅基地可以賣給城市居民,可直接用來進行房地産開發。更不用説,過去違法違規的小産權房可以因此“轉正”了。

  《決定》觸及了農地問題,也表明瞭“農地平權”的方向,顯然這讓很多人看到了小産權房政策鬆動的希望。但是如果對政府的決策過程有所了解,就會明白,《決定》沒有提及的內容,將仍然遵守現行的法律和制度。即便是將來新出臺相關政策或修改相關法律制度,對此前的歷史遺留問題也不會“溯及過往”,將今後的做法與過去混為一談。

  另外,一些民眾之所以會誤讀,部分是因為對小産權房不加區分,“一視同仁”。事實上,現在的小産權房非常混亂。各地大量的小産權房並非僅僅是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或舊村改造建成,很多小産權房背後存在嚴重的土地、環境等違法行為。像昌平虎峪自然風景區內的“小産權別墅”,就是破壞山體、植被建設而成。這樣的小産權房,看不出有什麼合法性,也不值得同情,該拆就拆。

  這樣的誤讀,恰恰映照了當下我國土地産權以及相關制度的複雜。一般人似乎不太容易搞明白小産權房的複雜現狀,對政策産生誤讀也就在所難免。但是也應該看到,這種誤讀也説明,人們心裏有非常樸素的認識,即不論什麼産權的土地,均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三中全會在保障農民土地權益方面取得的進步,之所以獲得各界的歡迎並引發遐想,正是根源於此。

  當然,産權不同的土地,除了享有同樣的權利,也應遵循相同的法律法規。人們更應清楚,“同地、同價、同權”,農地入市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農民利益,而不是鼓勵一部分人利用地價差佔便宜。(于德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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