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參評、兩度落選,最接近時距闖關成功僅一票之差;索賄兩千余萬元,蓋因評院士“需要花錢”——近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賄選院士的案情逐步曝光,吸引公眾目光。此事所暴露出的權力對學術的干擾,無疑是一記警鐘。常言道,“學而優則仕”,張卻非要不計成本、鋌而走險,試圖演繹“仕而優則學”,仔細推究,恐怕還是“院士”的吸引力太強了。
院士本是國家設立的最高學術稱號,代表著對研究者學術造詣的認可。1993年,國務院決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程院。1997年起,“兩院”同步進行每兩年一次的院士增選。在上世紀90年代“搞導彈的不如賣茶葉蛋的”社會背景之下,提高院士待遇理所應當。不過,也正因是“國家榮譽”,院士在科研經費分配、項目申請、科技評獎等方面,有著更多“學術權力”,從個人到所在單位和機構,都能大受裨益。而與行政職務的有限任期不同,院士可謂“一次當選、終身受益”。這就不難理解,張曙光因何既要做官又想當“學霸”,而原鐵道部甚至不惜舉全系統之力助其參評,還加蓋紅章為集體學術造假打掩護。
客觀而言,作為個案,“花錢評院士”並不能代表我國院士制度的真實圖景。兩院院士往往既有崇高學術聲望,又兼具高尚人格風範,是推動科研事業發展的領頭雁。從錢學森到鄧稼先再到袁隆平,在一代代院士群體身上,我們不僅可以看到他們對事業的熱愛與執著,對科學與真理的追求,更能看到他們對自身學術操守和道德理念的堅守,對國家和人民的熱愛與忠誠。正是學問與人格的融合,匯成了崇高而執著的院士精神魅力,體現著科學精神與人文精神的完美結合。這也是為什麼,每逢兩年一次的院士“增選季”,各界總會高度關注。
近年來,關於完善院士制度的呼聲一直不斷,有關機構也積極作為、力促改革,中央更明確提出“改進和完善院士制度”,並將之作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意見的重要內容。正因此,建立一個更乾淨、更具公信的院士制度,十分可期。也應看到,改革與完善院士制度絕非一朝一夕之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既應做好制度層面的頂層設計,讓院士與利益脫鉤,保持其榮譽性、學術性;又須具體而微,從院士評選的程式、辦法入手,著力增強審核的獨立性,減少非學術因素的干擾。在這個意義上,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切實做到院士制度的公開、透明,把院士群體及其評選過程置於學界同行甚至全社會的有效監督下,方能阻斷私相授受的利益鏈條,促進科學研究的風清氣正,讓院士制度更好運作。
張曙光案令院士增選蒙塵,卻也迎來制度反思與變革的契機。唯有讓權力的歸權力、學術的歸學術,才能防範因兩者媾和而産生的腐敗風險,真正讓“院士”回歸本位。(李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