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向洗浴中心收“贊助費”?

時間:2013-08-30 13:57   來源:新京報

  據報道,近日,江蘇省姜堰市一洗浴中心老闆實名舉報轄區派出所長收取贊助費,且不開具票據;該所長還常年收受他人禮金及向轄區內企事業單位收取保護費。姜堰市公安局對此回應,收贊助費的是派出所,金額達100多萬元,“均開具了財政非稅收入票據並及時入賬”。

  上述回應,等於默認“贊助費”確有其事,將其視作非稅收入的一部分。這裡有兩個問題:一是在缺乏詳細賬目的前提下,票據齊全、及時入賬更像是自説自話,這筆贊助費收入是上繳到財政,還是流入私人腰包,值得追問;再者,“贊助費”是權力不避嫌的産物,公安機關有何權力向企業收“贊助費”?

  涉事派出所向洗浴中心收“贊助費”,並輔以恫嚇式執法的形式,令人生疑。從新聞中看,派出所能冠冕堂皇收取這麼多年,是因潛存貓膩:繳費的賓館、洗浴中心不清不白,地方派出所剛好看準了它們業務上的違規,於是,公安機關的執法權力,與洗浴中心等企業違法、違規經營的許可,形成了默契的交易。

  據當地一洗浴中心原負責人透露,當地洗浴中心大都帶有“特殊服務”,哪家不繳納費用,派出所就將警車開至洗浴中心門口。這或是條舉報線索:涉事派出所難逃尋租斂財之嫌,並涉嫌收保護費,為企業違法、違規經營保駕護航。對此,上級監管部門有必要深挖,以解公眾之惑。(熊志)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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