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有網友致電稱,近日,他在安義縣人民法院官網上看到一個公告:本院定於3013年2月21日上午9:30在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喻某訴彭某、安義縣國稅局、中國平安財産保險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這樣定在1000年後開審的案件公告一共有5條。(6月3日,大江網)
法院開庭竟然將時間定在千年之後,這樣的“幽默”實在令人笑不出來。千年之後,可能連該法院都不存在了,到時候開庭的人都變成千年老妖了。開庭時間定在千年之後,顯然是一個相當低級的錯誤,而避免這樣的錯誤,不需要多少知識和技術,只需要有責任心。
其實,該法院的不負責是顯而易見的。不僅犯錯的不只是一條,且是五條,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如此“低級錯誤”已經存在了四個多月。記者還發現,該院網站“法院要聞”欄目自今年以來僅更新5條資訊,“案件快報”欄目最新一條資訊是去年11月8日更新的。顯然,該法院是不將公告當回事,更讓人氣憤的是,面對這樣的錯誤,法院卻是強詞奪理,説人員少,一個人幹幾個人的活。這似乎在表明錯得有理,錯得“理直氣壯”,這真令人哭笑不得。人員少,難道是出錯的理由?難道就可以不承擔責任?
網站的“低級錯誤”,至多是出個笑話,讓人一笑了之,不會産生很大的影響,但如果法院因為人員少,一個人幹幾個人的活,變成了“葫蘆僧判斷葫蘆案”,從而出現諸多的冤假錯案,如此做,則是相當可怕的。以小見大,細節之處見品質,一個這麼低級的錯誤,完全可以照射出法院工作人員做事態度之敷衍。這樣的態度顯然不可能是只針對網站,很有可能“沿襲”到審判案件上。一個沒有責任心的法官,也極有可能被金錢權力“左右”,其公正性就值得懷疑。
法官公正斷案,不僅需要法律知識,更需要高度的責任心,唯有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才會作出公正的審判。連法院的開庭公告都會出錯誤,誰又能保證審判案件就不會出現錯誤。網友説,安義縣法院,你能認真點嗎?我要説,你能負責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