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家住浙江省嵊州市的8歲小男孩杭杭得到了他的新年禮物:一個屬於他的獨立賬戶,用來存儲壓歲錢。杭杭媽媽徐女士説,設立獨立賬戶的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從小樹立經濟意識,培養自主性和獨立性。(2月12日《濟南日報》)
隨著人們生活水準的提高,過年時父母長輩給孩子的紅包也越來越厚,一些孩子能收到幾千甚至幾萬塊的紅包,成為名副其實的“小富翁”。對於尚不具備獨立自主能力的未成年人而言,面對手中的這筆“鉅款”,如果父母長輩不能給予必要的引導,教會他們正確地看待和使用壓歲錢,則很可能會讓他們養成錯位的金錢觀和價值觀,甚至滋生不勞而獲的不良思維,養成揮霍浪費的不良習性。
有些父母為了避免壓歲錢對孩子産生不良影響,乾脆把壓歲錢全部“收繳”,或者是幫忙保管,或者是用來補貼家用。這樣處理雖然乾淨利索,卻很難得到孩子的認同,容易激起他們的逆反心理,在父母和子女之間形成矛盾,也是不可取的。
其實,父母首先應該讓孩子明白,壓歲錢並非是“不勞而獲”。別人給了自己壓歲錢,父母也給了對方的孩子壓歲錢,這個錢,説到底還是父母的勞動所得。讓孩子明白了壓歲錢的性質之後,就可以通過教會他們正確管理和使用自己的壓歲錢,藉以培養他們的金錢觀和理財觀了。
從這個角度來説,新聞報道中杭杭母親的做法是值得肯定和借鑒的。給孩子在銀行開立一個獨立賬戶,專門用來存放壓歲錢,以後需要動用這筆錢購買學習用具、參加班集體活動,或者做一些更有意義的事情時,由孩子和父母共同協商支取。這樣不但避免了孩子大手大腳花錢,還可以培養孩子正確的儲蓄觀念。
此外,一些有條件的父母還可以引導孩子利用自己的壓歲錢投資理財,比如購買股票、國債、基金等理財産品。讓未成年人利用壓歲錢理財,主要目的不是發財贏利,而是從小就樹立理財觀念,培養理財意識,這對他們未來的人生,是大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