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焰花爆竹關進“更鐵”的籠子

時間:2013-02-05 16:20   來源:東方網

  2013年春節臨近了,焰花爆竹安全又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而今年則讓人更多了一份揪心:2月1日,河南連霍高速義昌大橋因陜西一家焰花爆竹企業“違法生産、違法裝載、違法運輸”,使運作的卡車爆炸,造成大橋被炸後坍塌80米特大事故,多輛在橋上的汽車墜下,目前已造成10人死亡,連接陜、豫、魯、蘇等省東西向高速公路大動脈被迫中斷。

  焰花爆竹造禍,這“新聞”不是今年才有的,往年發生過的生産企業被炸毀造成人員死亡、燃放者被炸死炸傷、因生燃放而造成城市大小火災事故報道,幾乎已成為“常態”,但由於非法運輸焰花爆竹而把一座高速路大橋炸塌了,還是頭一次,可見,焰花爆竹造禍的危害程度,已到了何等惡性的程度!

  關於焰花爆竹是允許燃(生産)還是禁,已經爭論了好多年,贊成者認為此乃關係民俗傳統及娛樂、喜慶氛圍,自是有理;持禁者認為此乃易造禍之物,為千年陋習,年年發生生産、燃放害人及火災事故,且又污染環境,亦錚錚有理。一些城市為此發生大爭論,甚至放了禁、禁後又允許放,看來,這焰花爆竹實在不是小問題,大有政府部門及各界重視的必要。

  依我之見,時下最要緊的,是要把這易造禍的焰花爆竹關進“更鐵”的籠子。前些年,工商、公安、運輸部門對焰花爆竹的生産、運輸、燃放造了一隻只“籠子”,把它“關”了進去,如實行特種生産許可證制度,對生産、運輸、鎖售規定了必須遵循的安全法規和制度、對大中城市燃放也規定了地域等等,但是,這焰花爆竹仍然不時從籠子裏“逃出”來,不時造禍害人,頻頻在年節期間“縱火”惹事,弄得消防戰士及環衛工人一到燃放時節就要對它“嚴防死守”。究其原因,就是我們關禁焰花爆竹的籠子還不夠“鐵”,致使這只“猛獸”不斷“跳”出來造禍,因此,唯一的辦法是只有制訂更鐵、更嚴厲的法律法規,對焰花爆竹進行管理,把它關進“更鐵”的籠子裏。

  那麼,關禁焰花爆竹的籠子如何才能“更鐵”而不漏呢?首先,對焰花爆竹企業應參照軍工武器生産企業進行嚴格管理。國家對製造槍炮炸彈的企業有一整套管理措施(甚至是軍事化、壟斷性管理),不允許一般公民私造槍械軍火;但同是危險品、製造時要用炸藥、雷管的焰花爆竹企業,卻可以由民間自主生産,當然也有工商、公安等部門的監管,但企業在産品設計、招收非專業工人等方面卻絕對是“自由”的,運輸過程也沒有類似軍火、貨幣那樣的特種監護,這就實際使焰花爆竹的生産、運輸處於失控狀態。必須看到,焰花爆竹在一定的失控條件下,它與炸彈並無本質的區別,這次義昌大橋被炸塌,就證明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此,我認為不應迷信企業的自律和一般的管理,而是應趕快把焰花爆竹企業納入類似于軍工企業的管理範圍(或由軍工部門代管),最好公辦,取締私人經營焰火爆竹的生産資格,開辦者要有資質及監管的一系列措施,運輸過程也要像軍品武器一樣由武警或保安公司監押。

  其次,對焰花爆竹的産品應嚴控,即採取産品設計審批制度,規範焰花爆竹的品種、燃爆度。目前由於産品品種規格上沒有監管,焰花爆竹的爆燃威力越造越大,連響挂鞭已由過去的三十響、五十響、一百響發展到幾千響、上萬響,焰火的噴射已達到上百次數,而且目前家庭、孩子玩的焰火,也已經造得又大又貴,噴射也極高,都趕上政府在重大節慶時燃放的規模了,在暴利的驅使下,焰花爆竹的燃爆規模完全失控,變成了在造炸彈、放炸彈,這絕對不行!我建議對焰花爆竹的燃爆度要嚴控,在産品設計上要有監管、審批制度,不能讓焰花爆竹私企老闆“私造”炸彈!

  三是對燃放要有更嚴格控管。考慮到喜慶氣氛及民俗傳統,目前全禁可能行不通,但應有一些規定,如:(1)在人煙密集的鬧市區禁放;(2)對劃出的燃放地域,焰花爆竹的爆燃度規模應有嚴密規定,禁止居民個人私自燃放高強度威力的焰花爆竹;(3)可否研究開發一些燃爆威力小、有亮響度、少生煙霧的焰花爆竹?(4)考慮到環境的保護,能否減少或逐步改革燃放焰花爆竹陋習,最後實現城鄉禁放,陰霾這麼嚴重,國人難道非癡戀放焰火爆竹陋習嗎?(4)希望村、鄉及街道、居委多組織熱鬧的集體喜慶活動,以逐步替代燃放焰花爆竹;(5)為孩子們專門設計一些無害、僅有一定響聲的小爆竹。

  將焰花爆竹關進鐵籠已經刻不容緩了。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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