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視頻事件繼續發酵,重慶民警近日來京索不雅視頻遭拒,爆料人朱瑞峰稱保護公安內部線人,警方稱視頻係敲詐團夥成員提供。雙方各執一詞,讓原本處在輿情漩渦中的事件更顯得撲朔迷離。
雖然網路上對“跨省約談”頗多質疑,但警方的取證行為並非毫無根據,且盡可能保持了克制與審慎。整個事件中有兩個案件,一是公眾更關注的“不雅視頻案”,一個是由其牽扯出來的敲詐勒索案。警方取證的由頭是辦理後一案件,這符合其法定的職權範圍。
但問題的核心在於,朱瑞峰手中所掌握的不雅視頻恰好涉及兩案,且從相關性上看,這一證據與“不雅視頻案”利害關係更甚,因為朱瑞峰表示還掌握多名廳級以上官員的不雅視頻。在社會的公共價值取向中,“不雅視頻案”較之敲詐勒
索案也更加重要。對於前者,警方是無權展開調查的,而必須由紀委或檢察機關介入。
由此需要質問的是:不雅視頻作為證據是否構成敲詐勒索案的關鍵?警方是否必須從爆料人手中取得尚未曝光的不雅視頻?這種取證行為本身會給更重要的不雅視頻案查處帶來什麼影響?這些問題不辨析清楚,警方取證的真正動機便值得懷疑。因為對於尚未公開的證據材料,警方以一個次要案為由,調取不由其調查的案件的關鍵性證據,很難獲得充分的正當性。過早就敲詐勒索案取證,很可能會破壞對相關涉案官員的查處,甚至衍生出諸多干擾司法的腐敗來。
事件中最值得深究的真問題——究竟還有多少官員涉及不雅視頻,這是公共輿論關注的焦點,也是爆料人選擇不與警方合作的關鍵原因。在事實真相不明的情況下,尤其是得不到權
威、中立、公正的調查程式保障,爆料人是沒有交出不雅視頻證據的道德義務的。在此背景下強調爆料人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的義務,實在是會傷害到“深喉”捍衛公眾利益的權利。
其實在執法公信力高的社會,爆料人的上述抗爭實屬不必要,即便是將視頻交由無權調查的警方,警方也會在用完後及時移交其他法定機構查處。“我不能相信警方,如果真的是為了破案,辦案的應當是紀委和檢察院,證據也不應該交給警察。”爆料人的這種不相信,是長期以來執法調查中立性、權威性、公信力缺失的結果,也是以往一些醜聞事件中爆料人受到威逼利誘乃至打擊報復“待遇”的心理投射。説到底,什麼時候有了最可靠的執法中立,爆料人才不會死守著證據做私人調查的“困獸之鬥”。 (傅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