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鳥過境,羅霄山槍響不斷,當地監管部門不能對此表現得無能為力。
深夜偷拍湖南羅霄山候鳥殺戮現場,一個山頭盤踞數百打鳥人,一隻天鵝可賣300元。有村民告訴我們,10月3日那天打下來的很多,足有一噸。你想想,一個山頭有兩三百盞燈,一盞燈代表一夥打鳥人,這個數量是難以估計的。(10月21日《新京報》)
在湖南羅霄山,成群結隊的候鳥飛過這座山頭,逃不過下一個山頭,羅霄山成了候鳥被殺戮的墓場。此情此景,令人震驚!
如此無情地獵殺候鳥,離不開利益驅動,在候鳥過境的兩三個月,獵殺候鳥者收入甚豐。然而奇怪的是,當地監管部門對此卻表現得無能為力。理由是候鳥遷徙經過的地方多是深山老林,很多都位於幾個縣交界的“三不管”地帶。而且,獵殺者都有槍支。
所謂“三不管”,説穿了就是推卸責任。當地林業、公安如果能統一協調、聯合執法,在候鳥過境的兩三個月裏,加大執法力度,也許就不會有那麼多候鳥被殺戮。
同時還應看到,聯合執法不能僅限于當地林業、公安,還應包括工商部門加大對市場候鳥銷售以及當地各大飯店食用候鳥的執法力度。據報道,在群眾對此沒有舉報前,有關執法人員與賣鳥的人擦肩而過,也不管。倘若當地工商部門嚴懲市場銷售和飯店食用候鳥的行為,被獵殺的候鳥失去了市場,獵殺候鳥者也就失去了動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規定,對捕殺、出售、收購、運輸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地方執法如能落到實處,讓捕殺者的違法行為付出較大的成本,相信候鳥也不會如此大規模的被獵殺。
據媒體報道,位於中國候鳥遷徙中部路線必經的一條“鳥道”上的湖南省新化、新邵、隆回三縣近日簽訂“候鳥保護聯防公約”,三地建立起聯合執法、聯合建設、聯合宣傳的聯防機制。希望聯防機制能真正遏制住獵殺者的行動,不要等到有一天,天空再沒有鳥兒飛過。
而且,獵殺候鳥還涉嫌槍支犯罪,一座山頭有兩三百夥人殺鳥,那麼,就意味著有二三百條獵槍,到了這個季節羅霄山槍響不斷,又有多少條槍?對於如此嚴重的涉槍犯罪,當地警方豈能袖手旁觀?(夏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