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一架從西寧到杭州的客機經停重慶時,乘務人員以打掃機艙為名把乘客騙下飛機,20分鐘後飛機扔下乘客改飛大連。這家航空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證實了這一消息,但表示這是正常航班調配。他補充説,按公司規定,航班延誤不超過4小時,不需對旅客進行賠償。(《重慶時報》8月12日)
假如不幸搭乘上一輛“黑中巴”,遭遇中途甩客,的確不必感到意外,人家本就是違法運營,中途甩客拼客更是人家慣用的伎倆。不過,假如認為這只是“黑中巴”們才會使用的下三濫招術,顯然不免冤枉。君不見,貴為航空公司的乘客,竟然也會有如此遭遇。只不過,對於“黑中巴”而言是“中途甩客”的惡名,到了航空公司那裏,則有了“航班調配”這樣的專業術語。
客觀地説,對於航空運輸而言,的確有其特殊性。無論是氣象條件,抑或是其他航空管制因素,都有可能導致航班預定計劃出現變化,對於這些不可抗力所導致的航班延誤甚至取消,乘客當然應該通情達理。至於説“航班調配”,也的確是航空公司的一個正常業務流程。既然計劃完全可能趕不上變化,“航班調配”自然不可或缺。不過,既然是為了最大限度的發揮運力,完全為乘客利益著想的“航空調配”,根本沒必要明明做了好事兒,卻還對受益者藏著掖著,甚至還引發誤會。
據航空業內人士透露,一般在航班調配前,航空公司不會事先徵得乘客同意。而航空公司並不認為這是對乘客的遮遮掩掩甚至欺騙。例如,一些專業和業務詞彙解釋不清,反而會導致更多的麻煩和誤會。以上述事件為例,如果航空公司實話實説要改飛其他航線,乘客多半連下機都不會配合。於是,一方面,航空公司認定其有權利對運力進行相應的調配,另一方面也認為乘客缺乏相關的資訊和判斷的專業性。“航班調配”不僅航空公司説了算,甚至連乘客“知情權”也被一併剝奪,現實中的確也成了航空業的慣例。
只不過,航空公司的遮遮掩掩以及所謂“善意謊言”,很多時候非但沒有省航空公司的事兒,反而是惹來更多的麻煩。而隨著乘客權利意識的提高,自然不可能任由航空公司擺布,是謊言也終究要露出尾巴,為了圓謊和善後,航空公司也難免“偷雞不成蝕把米”,甚至不得不作出更多的解釋,乃至付出更高昂的代價。
事實上,旅客購買機票,就相當於與航空公司簽訂了一個運輸服務協議,機票的價款、起降時間等等,也已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合同要件。無怪乎,對於“航班調配”,法律界人士指出其實際上就是一種違約行為。即便航空服務有其特殊性,但卻絕非隨意違背契約意識甚至乘客“知情權”的理由。(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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