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前夕,粽子豪華包裝成了眾矢之的。端午過完了,申城將要對包括粽子在內的豪華包裝做出的節制,還將繼續。俞正聲同志日前指出,強化市場監管,這是社會關注的熱點,也是群眾對政府部門的熱切期盼。商品包裝,自然也是市場監管的一個部分。
目前,《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已列為本年度市人大常委會正式立法項目,即將於下月進入一審程式。
豪華包裝,頗有些暴發戶的味道,若真是“人傻,錢多”,願賣願買似乎無關他人;問題是,我國包裝垃圾造成年廢棄價值高達4000億元,豪華包裝更讓原本已不堪重負的社會垃圾處理,雪上加霜。
情形棘手,偏偏又無國家大法予以節制;那麼,限制過度包裝,地方國家權力機關能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嘗試創制性立法?
《上海市商品包裝物減量若干規定》正是一部創制性立法,這部法規基於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的現實需要,在《立法法》賦予地方立法許可權內嘗試強制規範商品包裝。
其實,限制過度包裝早有國家強制標準。2008年—2010年國家質監總局制定了食品和化粧品包裝強制標準。遺憾的是,強制標準只是一種技術規範,如果商家違反標準,尚無法律、法規或者行政規章對此作出罰則。
地方立法要抓住限制過度包裝的“牛鼻子”,就不能少了罰則。為此,上海地方立法在草案徵求意見稿設計了法律責任:如果生産者進行商品包裝違反強制規定,品質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如果銷售者違反過度包裝強制規定,先責令停止銷售,若拒不停止銷售,等待銷售者的是“一定數額”的罰款。
“一定數額”究竟是多大?目前立法者還在徵求各方意見。但可以肯定的是,那筆罰款一定在《行政處罰法》給予行政執法主體的處罰許可權內,就算不能讓違法商家心疼,也能讓從未因此受罰的商家記住教訓。
對商家而言,更煩心的違法後果還在於———法規大力倡導資源節約,垃圾減量,鼓勵市民積極參與防範過度包裝,有疑問,就舉報。為此,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在門戶網站公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規範標準,以便知曉標準的市民隨時舉報。
標準是個技術活,很專業,但也可以夠通俗。以食品包裝為例,國家強制標準涉及———包裝層數不得超過3層;限制包裝盒內的空隙率,好比限制商品房的容積率;以及包裝佔商品成本比例。法規鼓勵市民舉報過度包裝,即便空隙率太專業,但包裝是否超過了3層,肉眼也看得出。此外,法規還將倡導生産者、銷售者在商品外包裝上明示包裝物回收利用及包裝成本資訊。
立法者預計,法規有望年內通過。換句話説,明年此時,申城貨架上再有粽子豪華包裝出售,市民即可依法舉報。(姚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