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詭辯的相對主義”

時間:2012-06-25 10:01   來源:人民日報

  面對朋友的缺點,虛與委蛇還是直言不諱?碰到不良的行為,退避三舍還是勇於制止?就不同人而言,答案可能人言言殊。因為,人們對事物的判斷和選擇是不同的。

  通往真理的道路從來不止一條,立足於各個層面、不同角度,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有利於我們全面認識事物。但真理與謬誤,是與非,對與錯,美與醜,是有客觀標準的。正如哲學上的相對主義走向極致就會導致荒謬一樣,現實生活中,如果以任何事物都有其相對性為藉口,混淆是非界限甚至以非為是,是非顛倒,那就是一種詭辯。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這是極端的片面性;從人生觀和價值觀的角度看,這種不講立場、沒有原則的態度,是一種庸俗的實用主義。

  對與錯,或因具體條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認識,這可以理解,但不能成為是非不分的理由。真理確有其相對性,任何人都不能説自己掌握了絕對真理,但這不能成為放棄追求真理的藉口。事實上,當一切都被“相對”時,“相對”也就成了另一種“絕對”。如果把“相對主義”當做詭辯的盾牌,其實質就是騎墻的哲學。

  走出“詭辯的相對主義”,是因為實用主義的態度,會損害公共交往規則。一個人可以有自己的是非標準,但必須尊重社會公序良俗;一個公司可以有自己的經營理念,但不能無視國家法律禁令;一個地方可以強調自身特色,但不能無視普遍規則。共同規則是每一個“社會人”賴以生存的基礎,離開這個基礎去談“相對”,從本質上講是用自己的絕對自由去損害他人的自由。

  走出“詭辯的相對主義”,是因為不講是非的“老好人”態度,會消解社會價值底線。寬容不等於是非不分,自由也不是毫無邊界。我們鼓勵主持人表現個性,但並不代表可以放棄職業道德;我們倡導網民發表意見,但絕不贊成辱罵與恐嚇。進而言之,你可以解構神聖,卻不能羞辱歷史;你可以不行義,卻不能行不義;你可以不捨己為人,卻不能損人利己。社會價值是一種共識,以“詭辯的相對主義”消解這種共識,有百害而無一利。

  真相是一切邏輯的起點。走出“詭辯的相對主義”,是因為這會阻礙對真相的求索。對於不同觀點的相對,可能意味著包容;但對基本事實判斷的相對,就意味著耍賴。二氧化碳是否元兇暫且不論,但全球變暖是一個事實;犯罪行為可能有各種原因,但其嚴重後果無法否認。如果以相對之名回避真相、罔顧事實,只在乎批評的姿態、滿足於價值的站隊,甚至裁剪真相、無中生有,不管如何“雄辯”,都是站不住腳的。

  社會轉型往往伴隨著不同價值觀念的交織。但這些價值觀念並不是超市貨架上的商品,總是難分優劣、可以各取所需。我們反對“詭辯的相對主義”,遵守公共規則、捍衛底線倫理、尊重事實真相,才能保持社會的自由、多元、開放,避免道德失范和價值扭曲,從而凝聚更多共識,促成更大進步。(范正偉)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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