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電價重在不損耗整體福利

時間:2012-06-11 10:24   來源:華西都市報

  自5月上旬以來,全國已有29個省份就推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先後召開聽證會,各地聽證會結束後,有關部門在認真研究聽證參加人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聽取民意、修改和完善實施方案的基礎上,就聽證參加人和群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做出了回應。對於第一檔電量標準偏低的問題,各地普遍表示將在聽證方案基礎上適當調高第一檔電量標準。

  在能源供應緊張的當下,居民用電實施階梯式改革,不僅是節能降耗的需要,而且也切合我國能源改革的方向。特別是隨著目前CPI走低,物價已進入下行空間,更是給階梯電價變革帶來難得的契機。

  實際上,階梯電價,是頗具思量的“技術活”。儘管大多數公眾以及專家學者,對階梯價格改革持贊同態度,但坦率地講,先前有些地方的電價調整中,存在讓公眾多掏錢的怪象。怎樣避免“聽證會”變“聽漲會”,正是民眾對階梯電價改革的期許所在。

  階梯電價的內核,在於用戶之間合進分配電價負擔,而不能只顧給電力企業創收;在於節能減排,而不能讓社會整體福利受損。可是,令人憂慮和擔心的是,儘管各地電力部門紛紛表示提高第一檔電量標準,但對於電力企業在今後增收用途上,國家發改委只列出了三個粗線條,一是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脫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於居民用戶電錶改造支出;三是彌補由於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實施這種用途方案,固然“看起來很美”,但是公眾對減負能否落實,還會心存憂慮。要讓公眾安心,應有細化具體的政策説明。

  就眼下而言,圍繞著階梯電價改革將是多方利益博弈的過程。就國家來講,實施階梯電價改革既能緩解能源緊張,又能促進節能減排,必然會力挺這項變革;作為電力企業,無疑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對這項改革當然會持贊同態度。而作為普通老百姓,則會期待它的杠桿平衡作用,反哺民生,促進公平。

  以切實保障民眾利益為著眼點,不讓社會整體福利受損,是評判社會改革的重要尺規,電價改革亦然。目前的問題是,要想讓社會整體福利在階梯電價改革中不受損害,關健是要重新調整現有利益分配格局,運用公共管理智慧防止電價改革被扭曲。

  具體一點講,一方面,要架構補貼機制,保持整體電價不變。在電價整體水準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在高檔上提高價格,在低檔上降低電價,實現電價有漲有落,總體上保持總量平衡。各地在具體實施的時候,應出臺一些更具詳細的,針對中低收入家庭一些相關優惠補貼機制,這不僅能體現公共政策的善意,達到節約用電的初衷,也使階梯用電改革趨於公平與合理。

  更為重要的是,在居民用電階梯價格改革之前,電力行業應該在清理內部員工福利電、改變高福利高工資、消解漲價壓力等方面體現責任擔當,給百姓減輕負荷,也兌現公平原則,讓階梯電價最終增益於民生改善。(吳睿鶇)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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