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時代,每個人都有“我要説”的權利:市民可以與市長就市政建設“對話”,芙蓉姐姐可以和章子怡侃審美話題,“三輪哥”可以與大學者討論世界經濟……網路使得草根也能如精英一樣發出自己的聲音,展示一種不容小覷的輿論力量。
檢視日漸火紅的網際網路,首先應當充分肯定公眾理性和自覺開展監督、參與社會建設的積極作用,但也存有諸多非理性炒作所構成的不和諧音,如去年的“搶鹽風潮”、“露露走紅”以及前不久引發網民“憤怒”其實並不確實的小悅悅事件救人者陳賢妹被辭退。更有甚者,網民動輒刻意追求集中火力的哄罵效應,一個點的爭論常帶來一個面的喧囂,討伐之聲陡起。在這一虛擬世界裏,敵對戰線似以互相謾罵的常用詞來劃分的,如一方以 “西奴”、“漢奸”、“美狗”相稱,另一方則以“腦殘”、“五毛”、“文革餘孽”回敬。相互之間只有交火,壓根兒不説理,粗暴、仇恨、武斷和反唇相譏已成為“戰鬥型”網際網路話語的特徵。
網路也是社會的神經,當它顯示出暴戾徵兆的時候,需要的是舒緩而不是刺激。只有大家都説理了,才能起到這種舒緩的作用,因為説理能讓人變得理性、平和、寬容。網路亟待營造一個公共説理的氛圍,這是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進程中繞不過的一個嚴峻問題。
“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一個人是如此,一個社會亦然。社會有著各種各樣的理,如法律、道德、倫理、規則是理,共同信仰是理,事實證據、研究成果、統計數據也是理。現代文明説到底便是“‘理’之文明”——通過公眾充分的表達、溝通、交流、協商等方式,理為天下廣知,理為眾人接受,社會文明指日可待。培育和養成公共説理應是社會文明的基本標誌。
時下,我國網路公共説理“底色”的黯淡,固然與網路的短、平、快特性有關,與網路傳播借助於強烈的情緒感染對方有關,與粉絲追捧“痛快”語言以求同聲相應的效應有關,但更為主要的是,一部分網民對説理本身缺乏足夠的認識。常識告訴我們:理性、邏輯的説理是與文字結合在一起的。這種文字説理的特徵是由充分“理由”來支援的合理“主張”,因此又被稱為“成熟的論證”。它有三個必要的組成部分:主張、理由和論證。縱觀網路上那些黨同伐異的充滿暴戾情緒的粗言穢語,幾乎沒有明確的理性主張,沒有充足的理由,至於論證更是其軟肋。倘若我們把網路喻為“國民社交理性的檢驗平臺”,那麼,缺失公共説理氛圍只能印證我們與理性間的落差。
彌爾頓在《論出版自由》中説過:“在沒有對手的情況下的説理是沒有意義的,它充其量也只不過是一種逃避的、自我封閉的、得不到運用也毫無生機的美德”。那麼,有了對手的説理呢,它首先的表現形式就是“辯論”。“辯論”這個詞的拉丁詞源原義是“銀”——把意思説得清清楚楚,就像一塊純銀;銀器越打磨越光亮,類乎“真理越辯越明”。但是,一旦不具備公共説理的邏輯前提,那是難以臻于“真理越辯越明”的境地的。
無論是西方文化,還是我國儒學,都把説理視為一種教養——德行在日常生活中的顯現。其涵義一是要學會用他人最能接受的方式去表達你的説理;二是保持一種尊重他人的心態。人們在網路上常看到某些人説理似乎頭頭是道,但就是給讀者帶來某種不快,究其因便是他過於咄咄逼人或油腔滑調。至於欠失平等待人的姿態,出言不遜,慣於粗俗、輕蔑、傲視、吹毛求疵、冷諷熱嘲的作派,那就如洛克在《教育片論》一書中所説的“無教養”表現。洛克認為:“與人爭辯時,一定要用最溫和的態度和盡可能委婉的言語,同時,還要伴有尊重和善意,這樣我們才能在贏得爭辯的同時,不至於失去對方的尊重。”
一個有序化的理性社會決計不能奢望少數人閉門造車式的預設或海市蜃樓式的“恩賜”,它靠的是大多數公民願意和善於説理,有説理的要求、能力和習慣,並把説理作為一種價值規範和生活方式——網路的公共説理即是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