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收錢”算哪門子“身不由己”?

時間:2012-05-29 10:37   來源:新華網

  5月24日,備受關注的“湖南高校職稱評委開房收錢”一事有了最新進展,涉案的湖南警察學院教授劉一兵因涉嫌違法已移送司法機關。據其同事透露,高校職稱評委收錢不是什麼秘密,也並非個別現象。劉一兵一入這個“圈子”,可能身不由己。(5月25日《北京晨報》)

  涉嫌“開房收錢”的教授被移送司法機關,意味著該案件將進入司法程式,這也算是對心懷不滿的公眾有了一個初步的交代。然而,在犯罪嫌疑人即將接受法律審判的時候,一些教師不是從中吸取教訓,而是濫施同情心,以“身不由己”為這位犯案教授開脫。

  按照其同事的説法,高校職稱評委收錢不是什麼秘密,也並非個別現象,所以劉一兵入了這個“圈子”,並最終犯事,是一種身不由己。這種觀點,完全是一種無稽之談。

  身為高校職稱評委,明明知道收錢是違反規定、觸犯法律、破壞公平和正義的,卻毫不避諱地大肆收錢,這到底是財迷心竅,利令智昏,還是“身不由己”?從字面意思上理解,“身不由己”有一種被動、被迫的意味,然而這位教授,主動把自己的酒店房號告訴需要參與評審的教師,主動發短信提示教師前來送錢,如此積極主動的姿態,何來被動,被迫的意味?這已經是明目張膽地伸手要錢,赤裸裸地索賄了。

  即使評委收錢已經成為高校職稱評審的“潛規則”,普遍現象,也不意味著你就要隨波逐流,就要不分是非,不顧法律規定和紀律要求。更何況,在收錢這個問題上,這位教授已然當仁不讓地走到了其他教授的前面,已經用“開房收錢”把“潛規則”公開化,透明化了。這只能説明他在收錢索賄上的肆無忌憚,毫不遮掩,這豈是用“身不由己”所能解釋的。

  昔日同事因為違背師德、觸犯法律而身敗名裂,作為同行,不但不深刻反思,吸取教訓,反而把責任都歸咎於外部環境,拿“身不由己”來説事,這除了證明高校教育系統內少數人的無知之外,還説明在高校職稱評審中,這種權錢交易確實到了嚴重的地步,已經到了非下猛藥整治不可的地步。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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