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租金調控方面,加強對仲介公司的管理只是個中舉措之一,而更需政府做的是加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以此減緩出租房市場需求矛盾,讓中低收入群體能夠承受得起。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在參加北京團審議“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時表示,北京市將針對出租房出臺政策管理,租金管理要有法規。
這番話的直接背景是,一些地方的房租出現了大幅上漲,政府為保證出租房體系穩定運轉,必須加強出租房管理。而這背後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由於房價高企,出租房市場隨之水漲船高。
面對高房價,比較理性的選擇就是先租房後買房,先買小房子再換大房子。特別是對於剛走上社會的年輕人,光靠自己的薪水一般難以承受當前房價,甚至也難以應付數額較高的房貸。即便有父母支援,這也不值得鼓勵。就此而言,加強以出租房為主的供應體系,是順應當前房市現狀和今後市場趨勢的重要舉措。
當然,鼓勵先租房後買房,前提是要讓這部分群體租得起房。否則的話,又買不起房又租不起房,老百姓就會有怨言。問題是,在房價高企現狀下,採取什麼措施才能減緩出租房價格過快上漲?應當説,加強出租房管理和價格調控還不夠,著力點還在於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尤其是加大力度建設公租房,才能夠逐漸形成一個合理的出租房供應體系。
房屋品質是有差異的,市場需求也是多樣的,這決定了出租房價格的多層次性。表面來看,出租房租金不規範,亂在於仲介。但這並非主導性因素,只要房價高企,出租房的價格就很難降下來。還要看到,出租房租金的宏觀調控,在很大程度上比房地産市場調控還難。房地産是一片一片開發出售的,出租房是一套套出租的;政府要面對的不是一家家開發商,而是一個個的業主(房東),這就決定了出租房價格調控的複雜性和艱巨性。
所以,在出租房租金調控方面,加強對仲介公司的管理只是個中舉措之一,其作用更多是擠壓掉其中的泡沫和虛浮成分。而更需政府做的是加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以此減緩出租房市場需求矛盾,從而引導出租房價格趨於合理,讓中低收入群體能夠承受得起。這也是這次政府工作報告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一個重要原因。基於房價和租金的緊密關聯性,大力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不僅是政府穩定房價的主要抓手,同時也是穩定出租房價格的重要舉措。(魏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