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附近有一家飯店,每天當堂活殺毛驢,血腥場面嚇得孩子晚上睡不著覺!”記者諮詢了農委、工商、食藥監、衛生、檢疫等各部門,對方均稱“不歸我管”,唯一表示“能管”的上海寶山城管也只能以“佔道、影響市容”為由加以干涉(1月16日《新民晚報》)。
説實話,“不歸我管”無外乎兩點:一是活殺行為在政府管理上確實尚屬盲區;二是有關部門本可以管,但出於一些原因不想管。但不管怎樣,“不歸我管”的聲音都不應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部門所發出。
先説第一點,即便“不歸我管”是由於行政管理機構的機制缺陷、制度本身在一些問題上臨界不清、職能不清等客觀原因而造成,但這並不意味有關部門就可以對此類事情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既然這些問題與有關部門多少存在一些關聯,出於責任感和為民意識,有關部門應該建議或推動相關管理機制的完善,同時為公眾提出解決問題的指導性意見,而不是“不歸我管”一推了之。
接下來,再談談導致相互推諉的主要原因:一些問題有關部門本可以解決,但卻擔心解決不了或者懶政等因素,不願意搭理,進而用“不歸我管”敷衍公眾。就拿飯店活殺這事來説,制度上雖沒有明確活殺由哪個部門來管,但並不意味著有關部門就不可以通過其他手段去干預。除了城管部門可以“佔道、影響市容”為由加以干涉,檢疫局更可以管管。大家都知道,屠宰檢疫要求很高,宰前宰後都要檢疫,合格的肉製品方能上市。現殺現賣顯然缺少宰後檢疫這一關,那麼檢疫局有必要把這一關強行補上,現殺現賣的局面無形被打破。這樣還可以引導消費者:現殺現賣可能存在衛生問題,既然反正也得檢疫,何不等待檢疫合格之後呢?如此一來,當眾活殺將漸失市場。
上面説過,造成推諉原因固然有監管體系存在監管主體多元化、部門職權交叉重復等制度缺漏,但相當部分是由有關部門的主觀原因造成的:發現有利的都想管,麻煩的沒利可圖的都想“不歸我管”。很明顯,這種意識的根本原因還在於“官本位”的封建觀念仍在作祟。一些單位或幹部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仍只停留在嘴上,對群眾的問題畏手畏腳,生怕影響到政績,進而影響自己的烏紗帽。
總而言之,有關部門在面對飯店活殺舉動時,本可以採取一定的方式干預,但依然“不歸我管”,殊不知,當活殺現賣成為政府部門的燙手山芋時,其執政能力和為民意識,也在受到挑戰。再説了,既然口聲聲地説群眾利益無小事,咋能面對這個問題就都聲稱“不歸我管”呢? (鄧子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