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為公共安全“讓路”

時間:2010-09-20 09:44   來源:《檢察日報》

  安全重要,還是隱私重要?我的回答:在公共空間裏,當然安全第一。

  計程車屬於公共交通服務行業,雖是服務於乘客個體,卻仍然屬於公共空間的範疇。既然公共汽車裏可以裝攝像頭,用以監控司機和乘客的行為,為預防犯罪保留資料,那麼,計程車裏裝攝像頭,可以也應該做到。事實上,由於計程車行業的工作特性,它更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出事的概率比其他交通工具都要大。

  計程車司機被搶車、搶錢,甚至被殺的案子,各地都曾發生;乘客被不良司機騷擾、侮辱、強姦等案例,也常常能看到。計程車空間的安全問題,不是小事兒,而是牽涉社會治安的大問題。從打擊犯罪行為來講,攝像頭有“先天優勢”:它可錄製下犯罪分子的體貌特徵,保留現場犯罪過程,方便警方取證;同時還能起到威懾作用,遏制潛在犯罪的發生。

  當然,安裝了攝像頭,乘客有一種無時無刻被監視的感覺,難免給人一種心理負擔。尤其近幾年來,各種“門”層出不窮,弄得人心惶惶,一旦不小心被人偷拍,第二天就有可能登上網站頭條。在這種社會現實下,對攝像頭,我們有了一種出於本能的排斥。這提醒我們,對攝錄資料要妥善保管,防止洩露,以免侵犯公民隱私。但需要再次強調的是:在公共空間,隱私權固然重要,但它一旦和公共安全發生衝突,必須為後者讓路。

編輯: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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