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受理瓊瑤訴于正案瓊瑤索賠2000余萬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決定受理臺灣著名作家、編劇陳喆(筆名瓊瑤)訴余徵(筆名于正)等5被告侵害著作權案。
原告陳喆起訴稱,其在1992至1993年間創作完成了文字作品《梅花烙》,自始完整、獨立享有原作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改編權、攝製權等)。原作在中國大陸地區多次出版發行,擁有廣泛的讀者群與社會認知度、影響力。2012年至2013年間,被告余徵未經原告許可,擅自採用原作核心獨創情節,改編創作電視劇本,並聯合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共同攝製了電視連續劇《宮鎖連城》(又名《鳳還巢之連城》),原作全部核心情節與故事脈絡幾乎被完整套用於該劇,嚴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權。新浪網等媒體就此開設的網友調查結果顯示,高達90%的參與投票者均認為該劇抄襲原作《梅花烙》。
原告訴稱,在發現被告侵權之前,原告正在基於原作《梅花烙》潛心創作新的電視劇本《梅花烙傳奇》,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的劇本創作與後續的電視劇攝製造成了實質性妨礙,讓原告的創作心血毀於一旦,給原告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而被告卻從其版權侵權行為中大收漁利,從該劇現有的電視頻道及網路播出情況初步判斷,該劇已獲取了巨大的商業利益。
原告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侵權影響、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全部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徐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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