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聊城市臺辦、公安局推出服務台胞臺商新舉措

時間:2015-07-08 13:26   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7月8日聊城訊 為進一步做好為臺胞臺商服務工作,6月5日,聊城市臺辦、聊城市公安局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臺商臺胞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聊公發﹝2015﹞15號文件,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在聊臺資企業和臺商、臺胞在落戶、駕駛證申領、消防以及涉臺案(事)件處理等方面提供服務事項作了詳細明確,對各項業務的辦理方法、時限、標準等都作出了具體規定。

  該《指導意見》的出臺,得到駐聊城臺資企業和臺胞、臺商的普遍歡迎和讚揚,必將進一步提升聊城市為臺企、臺商、臺胞服務工作的水準,吸引更多的臺企、臺商到聊城投資興業。(台灣網、聊城市臺辦聯合報道)

  附:《關於切實做好臺商臺胞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切實做好臺商臺胞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做好臺商臺胞服務工作,優化我市招商引資環境,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和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指導意見如下:

  一、建立與臺商、臺資企業的聯繫服務機制。建立臺辦、公安機關與臺商、臺資企業聯繫會商工作機制,定期聽取意見建議,了解需求。對新落戶的臺資企業,由臺辦明確專人協助其辦理註冊手續。對每家臺資企業均明確一名臺辦工作人員和一名派出所民警定向聯絡,採取定期登門走訪、發放服務聯繫卡等方式,加強聯繫走訪和跟蹤服務;在臺資企業內部確定聯絡員,負責相關業務辦理和資訊交流,提高服務工作的針對性。

  二、對臺胞及家屬、臺資企業引進的技術人才優先辦理落戶手續。進一步簡化落戶程式和手續,對在規定時間內持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申請落戶的臺灣居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當場辦理;對臺胞家屬、臺資企業引進的技術人才落戶申請,優先辦理,盡最大可能一次辦結。

  三、對臺胞簽注實行優先辦理、從速辦理。在出入境接待大廳開設專門窗口,優先為臺胞辦理簽注,申請人員較多時,安排引導員幫助辦理手續。對臺胞的簽注申請,實行專人受理、從速上報、確保一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對有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換發證件的臺胞,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從速辦理,確保其在最短時間內拿到證件。特殊情況下,可根據市委臺辦出具的證明,為臺胞辦理相應簽注。

  四、對臺胞簽注辦理提供預約服務、代辦服務和到府服務。向臺胞公佈出入境證件預約辦理電話,接受臺胞的諮詢、預約辦理申請。對年滿60周歲、身患疾病,或者未滿18周歲,或者無行為能力的臺胞推出代辦服務,可以由其委託人或監護人代為辦理相關證件。對確有需要的臺胞,提供到府服務。

  五、最大限度按需延長檯胞簽注有效期。對在我市的臺胞,按照政策規定,根據申請人需要,可為其簽發最長2年有效的來往大陸簽注或5年有效的居留簽注。簽注期滿前,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向臺胞進行簽注到期提醒。

  六、優化車駕管業務辦理服務措施。對符合申領駕駛證條件的臺商臺胞,隨到隨考,推行科目一繁體中文考試,考試合格的半個工作日內制發證件。臺商臺胞到車管所辦理車輛掛牌落戶業務時,提供專人引導服務。對有需求的臺資企業,派出流動服務車,到府為企業及員工辦理有關車駕管業務。

  七、開闢消防業務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在各級“365”消防服務中心開闢綠色通道,實行“一站式”服務,提高辦事效率,方便臺商臺胞和合資企業辦理行政審批業務。對有需求的大型臺資企業,實行行政審批和隱患整改預約服務、到府服務。

  八、及時妥善處置涉臺案(事)件。對涉及臺商臺胞的矛盾糾紛,本著依法、快速、穩妥處置的原則,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化解穩控工作,對涉及臺資企業和臺胞、臺商的案件,快立快查快破,及時挽回損失,維護其合法權益。


編輯: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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