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調控決心不變的情況下,被寄予厚望的房産稅試點或在今年年初打響“發令槍”,此舉普遍被看作房地産調控的繼續和進一步深化。
新華社發
樓市調控新政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並逐步擴大到全國,這不僅有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和財富分配,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徵收房産稅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也有利於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機性購房。對手中持有多套住房的炒家來説,開徵房産稅是最具威懾力的“重磅炸彈”。
開徵房産稅
或將改變土地財政現況
房産稅在中國並非新稅種,1986年10月即在城市、縣城等按年徵收,當時出臺的《房産稅暫行條例》規定,對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産免征。目前擬議的房産稅改革,就是將徵稅對象擴大至個人非營業用房産。
要對個人住宅徵收房産稅,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修改《房産稅暫行條例》,取消免稅規定。這一方案,在政府強調稅收調控樓市的背景下提出,因為無需開設新稅,不涉及人大立法程式,被認為是推進改革的“捷徑”。
目前我國房地産稅收主要在三個環節:開發、流通和保有。開發環節主要是針對房地産開發商的稅收,交易環節則包括契稅、印花稅、二手房轉讓的營業稅等,種類較多。但保有環節的主要稅種只有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對經營性房地産徵收的房産稅,且事實上徵收率較低。
中國房地産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日前表示,開徵房産稅也可以為地方政府提供較為穩定的收入來源,解決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財政過度依賴土地出讓金的狀況。土地財政不是長久之計,通過徵收房産保有環節稅來增加地方收入,更加合理、穩定、細水長流,也體現了社會公平。未來,房地産稅逐步取代土地出讓金是有可能的。
在許多專家看來,房産稅制改革有利於政府在履行職責和財政來源建設上建立一種良性迴圈;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推動房地産市場穩健發展;有利於實現收入的良性再分配。
增加保有成本
將有效遏制房地産投機
2003年以來的數次房地産市場調控,稅收都是重要的調節工具。但這種“重交易環節、輕保有環節”的稅收,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投機需求,但在房地産市場供求失衡的情況下,交易環節的稅負十分容易轉嫁給購買者。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去年多項調控措施的出臺,目前一個比較清晰的雙軌統籌調控框架已經形成。但是,限購房、抽緊信貸等強硬的行政手段只是治標的方法。從制度創新的角度來説,調控新政要標本兼治、治本為上,開徵房産稅在制度建設上是順理成章的。
而房地産市場上之所以投機成風,造成房價過快上漲,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於房産持有成本過低。在房價上漲的預期下,擁有多套房産的家庭,很少考慮將房子出租或儘快出售,而是待價而沽。其結果不僅放大了房地産市場的供求矛盾,而且導致大量房屋空置,二手房市場發展緩慢,房屋租賃市場供應短缺,房價和房租都居高不下。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賀鏗認為,儘快開徵房産稅,增加保有成本,可以有效遏制投機。同時,又可以讓大量空置房進入二手房市場和租賃市場,從而增加供應,緩解總體供需矛盾。“根據各國的經驗,房産稅是政府穩定房地産市場的最主要經濟手段。”賀鏗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