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5年修訂、兩次公開徵求意見的《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2010年修訂)》(以下簡稱新版藥品GMP)上週六正式對外發佈,將於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新建藥廠必須按新標準執行,而現有藥廠將有5年過渡期,屆時我國的藥品品質將更有保障。
業內人士估測,由於新版GMP門檻較高,年銷售規模在1000萬元以下的企業或將難以完成改造,上千家中小企業面臨淘汰。而現有企業也將面臨生産成本提高和産品價格倒挂的尷尬難題,保品質還是保價格考驗企業良心,也關乎老百姓的用藥安全。
藥廠有五年過渡期
據悉,新版GMP比1998年版的標準有了很大提高,國家藥監局前天在新聞通氣會上也表示,新版GMP達到了與世界衛生組織藥品GMP的一致性。
國家藥監局表示,很明顯,政策頒布的意圖就是為了讓不達標的小藥廠“關門大吉”。不過好在國家規定,現有藥廠將有5年的過渡期,比原稿中的三年延長了兩年,藥企還有時間來改造自己。
銷售少於千萬將“遇難”
業內專家表示,新版GMP單改造空氣凈化系統一項,企業就平均需要投入100萬元左右,全國總計投入近3億元。
要想達到新版標準,預計每家企業平均需要投入500萬~1000萬元,基礎差些的投入更高達數千萬至上億元,甚至數億元。“這意味著年銷售規模在1000萬元以下的小藥廠,基本都沒有實力按照新要求進行改造。”廣東羅浮山國藥市場經理鄭傳譽説。
有業內人士預測,目前有900多家藥企處於虧損狀態,實際被淘汰數字可能會高於1000家。我國目前實行的是1998年版的GMP規範,有1112家醫藥企業死在這一“門檻”之外,只有3959家生産企業通過,付出了1500多億的門檻費。(記者黃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