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銀行資本充足率成為令人關注的話題。繼上月末銀監會發佈公告,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和完善資本後續補充機制、中長期資本補充規劃和商業發展規劃,同時對資本充足率較低,未能制定科學的、切實可行的資本補充計劃和商業計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銀監會將在市場準入、對外投資、增設機構、業務擴張等方面予以限制。本週,銀監會又表示,“資本充足率未達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得新增大額貸款”。專家指出,這是繼年初信貸規模激增之後,我國為控制潛在不良貸款增長風險而採取的最新舉措。
眾所週知,我國銀行業在此次金融危機中表現獨樹一幟,在政府刺激經濟的所有計劃中,信貸投放的增長為國內經濟復蘇提供了有力支援。數據顯示,今年1至10月份,我國人民幣各項貸款8.92萬億元,同比多增5.26萬億元。並且,銀行業不良貸款繼續實現“雙降”。但是,在不良貸款數據“雙降”的背後,信貸高增長的風險隱患也在積聚。針對這種情況,銀監會近來一直在敦促國內金融機構加強風險控制力度,注意防範風險。實際上,要求銀行遵守資本充足率方面的要求,正是銀監會為維護銀行體系穩定,而採取審慎監管措施的重要體現。
資本充足率是指商業銀行持有的、符合監管規定的資本與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産之間的比率。根據巴塞爾協議,商業銀行核心資本比率不得低於4%,總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産的比率(又稱一般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而在今年早些時候,銀監會已經提高了一次資本充足率標準,規定大型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7%,其他商業銀行不得低於5%;並明確,銀行之間互相持有長期次級債券,將從其資本中全額扣除。正是這一新規定和商業銀行必須在年內將撥備覆蓋率提高到150%以上的要求,被市場認為是評判信貸走勢“松”與“緊”的信號之一。
的確,同西方銀行監管機構允許銀行評估自己資産風險的做法相比,我國的銀行業監管略顯“老套”。但是正如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所言,“在擁有更好的選擇之前,我們堅信,自己仍能夠利用傳統的比率、限額和目標,結合壓力測試,成功地控制風險”。這也被稱為是對中國金融體系抵抗住金融危機的經驗總結。業內專家指出,這些看起來已經比較過時的政策,在控制風險方面確實出人意料地有效。
畢竟高速增長的信貸必然會帶來風險隱憂。相關數據顯示,我國銀行業今年上半年信貸的高速增長已經使得整個銀行的靜態放貸潛力接近極限,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普遍下降了1到3個百分點,其中又以中小商業銀行面臨的資本金壓力尤其明顯。招行、浦發和深發展三季度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6.61%、6.76%和5.2%,無法達到7%的監管要求。而華夏銀行和民生銀行雖然在三季報中沒有公佈核心資本充足率,但這兩家銀行中期核心資本充足率分別為6.84%和5.9%,也已低於7%。在不補充資本的情況下,很難繼續支援信貸合理增長。
按照新巴塞爾協議,核心資本充足率是銀行最重要的監管指標之一。為此,銀監會已經向各商業銀行下發了《關於完善商業銀行資本補充機制的通知》。該通知要求,發行次級債務及混合資本債券等補充附屬資本時,主要商業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7%。也因為此,市場普遍認為,為緩解資本充足率壓力,再融資將成為銀行業打破資本金瓶頸的選擇,借助債務籌資補充附屬資本也會繼續成批推進。
對此,興業銀行資深經濟學家魯政委指出,對於仍處在資産規模高速擴張中的國內銀行業來説,資本充足率問題將構成其未來發展不得不長期面對的最重大挑戰。未來國內銀行特別需要探索能夠持續補充核心資本的有效機制。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表示,資本充足率已經成為部分銀行信貸投放的制約因素。監管機構對於資本充足率的關心,目的就是促進銀行在信貸增長和風險控制兩方面找到平衡點。“銀監會的規定無非是要銀行在信貸增長和風險控制方面把握一個合理、適度的尺度。”郭田勇説。
然而,資本充足率作為調控杠桿,其值設置在多少為適宜,專家們認為並無定論。
郭田勇稱,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亦可以有一定彈性。魯政委則認為,根據目前的監管政策看,未來無法排除銀監會會根據某家銀行的信貸狀況,相機提高或降低資本充足率比率的可能。但無論如何,在尚未擺脫危機陰霾之前,對我國而言,監管機構敦促商業銀行提高資本金比率,其對抗未來風險的決心清晰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