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輪胎行業市場準入條件的制定工作已經完成,工信部近期可能很快出臺該政策。中國橡膠工業協會會長范仁德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説,“準入的門檻,除了在産能規模上進行要求之外,還會對鼓勵和限制發展的産品品種作出要求。”
提高準入門檻
范仁德在全國橡膠工業資訊發佈會暨輪胎特保案繼續應對研討會上表示,協會已經建議各級政府近期不再批低水準的輪胎産品重復建設項目,包括外資類似的項目,而要嚴格選擇支援批准節能、環保、安全、智慧、品牌項目的建設。
對於新建輪胎項目的準入條件,石油和化學工業規劃院李家偉建議項目投資總額應不低於7億元人民幣,主要股東資産負債率在50%以內,銀行信用等級AA;禁止生産斜交輪胎産品,轎車子午胎産品中不再上65系列以上産品,載重子午胎不再上有內胎産品;新建企業應具備輪胎召回制度的能力。
目前輪胎出口渠道多,準入條件低,監管薄弱,出口市場混亂。對此,協會建議加強政府對出口企業和出口貿易公司的管理整頓,取消一些産品品質差、出口價格低、信譽不佳的企業和經銷商的外貿自營權。
德國機械設備製造商克勞斯瑪菲機械有限公司擠出技術中國區銷售總經理范凱軍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説:“現在有的輪胎出口企業甚至根據訂單的金額來決定成本,産品品質難免受到影響。這樣的企業大多幾乎不願在技術研發方面投入資金,産能較小,管理混亂,應該儘快淘汰。”
降低出口比例
對於我國輪胎産業的發展目標,李家偉表示應控制總量增長過快,防止輪胎工業盲目投資和低水準重復建設,對出口加強管理。
他建議到2015年末,國內輪胎産量控制在4.5億條以內,汽車輪胎出口占産量的35%,子午化率不低於90%。其中,乘用胎全部實現子午化和無內胎化,輕卡輪胎子午化率大於75%,載重輪胎子午化率在85%以上。限制輪胎內直徑小于14英寸,高寬比65系列以上、速度等級H以下普通型乘用子午胎和有內胎輪胎發展。2008年,國內輪胎總産量為3.5億條,子午化率為75.2%,出口率約為40%。
范仁德表示,目前輪胎出口占到總産量的40%以上,應重視國內農村市場的需求,並從過分依賴出口調整為以國內市場為主,並使國外市場多元化,擴大非洲、南美、東歐、中東、東盟等新興市場。
李家偉建議,新的輪胎産業政策目標包括控制總量、調整結構、鼓勵技術研發與創新等。其中結構調整的目標是鼓勵輪胎企業兼併重組,與上下游企業聯合,進一步提高産業集中度,優化品種結構、産業佈局和組織結構。
他建議建立國家輪胎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輪胎試驗場,為國內輪胎行業系統開展基礎研究提供平臺。